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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反对“涉幼规定”一刀切的粗暴新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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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楼 的帖子

你要明白,在会所写文本来就是犯了法的,按照道理只要是国内的作者,完全是可以直接抓的,只不过盈利的都抓不过来,全管没有多大意义。在本来犯了法的情况下,谈论这种道德与法律的约束是没有意义的。并且创作与真的去做是两码事两个概念,以题材内容对现实批判,说这可能是在助长犯罪更是很可笑的。照这种理论,难道喜欢写喜欢看乱伦文的现实都是乱伦潜在犯,而调教文的作者与受众都是潜在的调教犯,女警教师文就是不尊重公职人员与园丁,绿文的都是潜在的出轨者?按照你的说辞,几乎任何一种体裁都可以以此来批判,干脆还是不要搞黄色最好,这样什么都不会伤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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