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inferno 发表于 2009-7-15 19:57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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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这种回复算违规么?

我所知道的版规都是一年前的,新的实在找不到了,不知道违规否
http://67.220.92.18/bbs/viewthre ... ;page=1#pid3496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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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0:00   只看TA 2楼
常见灌水形式:
1、使用“沙发”“第一”“前排”“板凳”等字眼者!
2、发广告、病毒贴者!
3、使用万能贴回复者(多贴采用一样的回复)!
4、复制其他会员回复或部分复制其他会员回复者!
5、回复和主题毫不相关者!
6、使用符号灌水者!(连续使用4个以上的符号,全篇符号多于汉字)
7、英文回复少于5个单词,中文少于10个汉字者!
8、辱骂楼主及其他会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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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0:01   只看TA 3楼
第一表示贴子位置时确属违规,和“沙发”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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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0:08   只看TA 4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你这种肯定是违规的!
请问你的回复和主题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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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0:57   只看TA 5楼

回复 2楼 的帖子

4、复制其他会员回复或部分复制其他会员回复者!
这条只怕是死得人最多的,同一个主题帖,回复的是同一件事,部分相同也会死!哈哈!比新加坡的刑法还牛!这是版主公报私仇最好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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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2:07   只看TA 6楼

回复 5楼 的帖子

你在曲解版规,这里指的是那些不劳而获的回复,即使你要表达的意思相同,敲出来的字总不会完全相同吧

复制回复、万能回复是对发帖者的严重不尊重,属恶意灌水,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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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7-15 22:17   只看TA 7楼
引用:
原帖由 ou2009wen 于 2009-7-15 20:57 发表
4、复制其他会员回复或部分复制其他会员回复者!
这条只怕是死得人最多的,同一个主题帖,回复的是同一件事,部分相同也会死!哈哈!比新加坡的刑法还牛!这是版主公报私仇最好的借口!
我看你这个帐号也应该删掉。什么叫 公报私仇 谁跟你有仇?从今天早晨就在建议区叽叽歪歪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真的很无聊。回你的天涯去做版主吧,如果再说这种话,这里不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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刌云剒月 发表于 2009-7-15 22:18   只看TA 8楼
版规由版主执行,只要你不太过火,版主自然不会管你。
但是每个区的版主和版规也是不一样的,所以你回复不管怎样,都要符合版主的普遍标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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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sera 发表于 2009-7-16 17:28   只看TA 9楼

回复 5楼 的帖子

是不是直接复制回复很明显的 公报私仇? 本周最好笑的笑话诞生了, 在这里没人认识您   谁跟您有仇? 您对论坛这么不满意,您可以回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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