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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我的ID被删了,版主可不可以手下留情啊? [打印本页]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0:05     标题: 我的ID被删了,版主可不可以手下留情啊?

我的sunshinehai在新手区发了一个求助帖,希望老手可以帮我解答,但当时没有看清版规,本应发到这个区的帖子不小心发到了新手区,结果原本7级的号一下就被版主给删除了,版主可不可以手下留情啊!我真的不是故意,只是当时真的不清楚,绝对不是恶意灌水,我非常珍惜那个号,那是我用了很久才升上去的号,版主是否减轻一下处罚啊!我是初犯,不要罚这么重吧。
作者: 红心    时间: 2009-9-11 00:18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引用:
1.本版發帖以新手試帖為主,開放給初次使用論壇不會發帖的新手。

2.本版作為試帖區,仍受本論壇所有管理規定約束。

3.本版對會員只允許發三類試帖,即圖片試帖、BT試帖、視頻試帖。在發帖時自行選擇發帖類型。

Leve2以上的會員如果在論壇已成功發過图片帖、BT帖(含图片即认定为发过图片类贴)、
视频帖却還到本版發試帖,一律刪除ID.
那是你不看清版规就发帖的后果……
吸取教训重头来过吧!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0:19

前段时间由于无法上网,所以很长时间都没有来和版主说明,希望现在说还不算太晚,只希望版主手下留情,那个号是我很幸苦才升到那个等级的!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0:21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我那是第一次在那里发帖啊,以前没在那里发过帖的,所以不是很清楚那里的版规!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0:25     标题: 回复 2楼 的帖子

希望版主可以宽容一次,我那次真的是无心之失,绝不是有意而为之。可以扣我一些金币以警示,但删ID有点太重了吧!我会借这次吸取教训。以后仔细阅读每个版区的版规的,在论坛里升级真的好困难,所以我非常珍惜那个号。
作者: mihiro_穗香    时间: 2009-9-11 00:41

呃 下次发帖之前要多注意看版规 免得发生意外
作者: 龙吟黑夜    时间: 2009-9-11 01:07

老会员了,还去新手试帖区发帖!
作者: 51bkys    时间: 2009-9-11 02:04

家有家规,版有版规,LZ都是老会员了,还会犯这种错误,只能替你惋惜了.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4:35     标题: 回复 7楼 的帖子

并不是故意的,当时看错区了,本应到这个区的,就是问如何能第一时间知道sis的地址,结果不小心到那个区发的。
作者: sunshineyoung    时间: 2009-9-11 05:20

恳请版主能念在我是长期在sis的良好表现和因为无心之失而造成的初次犯错的份上,这次可以网开一面,给我个警告好了!不要封掉我的那个号,我并不是有意触犯论坛的版规,常说“人孰能无错,知错就改就是好的”。我以后还会一直是论坛里遵纪守法的好会员的。
作者: 无限好色    时间: 2009-9-11 10:08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去跟新手区的版主PM试下吧。
作者: 飘票票    时间: 2009-9-11 10:12

发帖之前,有幸看到这里的帖子,学习了,也算是个教训。
作者: Iampiz    时间: 2009-9-11 11:19

相信楼主也是无心之失了,可惜版规就是版规,看版主能不能网开一面了
作者: xxgqq    时间: 2009-9-11 13:05

这个教训很深刻,告诉我们在办任何事情前请看清楚规矩,包括叫鸡,先要说好费用呀!
作者: b110888    时间: 2009-9-11 14:28

貌似不行  SIS的版规很严格的 版规都写了 一律删除ID   楼主重头来过吧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9-11 14:33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违规发帖,版主处理无误。你试着用短消息跟操作版主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挽回。
作者: Davi    时间: 2009-9-11 16:30

版规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哦,楼主应该自己小心。

版主也是在职行自己的职责而已,楼主还是从0开始,争取做个好会员吧。
作者: yh2008    时间: 2009-9-12 20:24

只能说同情楼主大大,但论坛的制度那是相当严格啊,看来只好从头再来啦
作者: myyishui    时间: 2009-9-14 16:16

sis版规真严格啊。我还不会发贴,希望以后万一发错了,版主能往开一面.否则大打积极性.凡事都有两面性吗
作者: 113483993    时间: 2009-9-14 16:55

SIS好像很严的哦……大家小心点不要被扣分什么的了..白努力了就
作者: feiyangxue2009    时间: 2009-9-14 17:02

的确是很严,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敬佩论坛的这一点,当然,我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在法理和情理之间,也是否可以给人以教训警示,以体现论坛的人性化呢,呵呵,新人观点,不足之处还希望大家原谅,我会在论坛好好遵守版规!
作者: WEARIT    时间: 2009-9-14 20:08

楼主竟然拥有马甲!这是论坛不允许的!
作者: zjzjily    时间: 2009-9-14 22:00

我以前也不小心被删了一个号~现在只有重新再来啦~真是遗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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