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臨城下 发表于 2012-8-7 22:55   全显示 1楼
说几个后半节司法程序中明显的硬伤:
1、不可能动武警的,这事与武警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明显是公安管辖;
真的动了武警,就不可能是领导一个电话能推迟的了。
2、东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上面是北京市第一/二中级法院(东西为界),再往上是北京市高级法院(省级)。
3、一切可能涉及死刑的案件至少是中院审。
4、死刑立即执行必须层层上报至最高法院复核,不可能从法庭直接推出去的。
5、注射死刑——当年胡长青申请都没批准,要到成克杰这个级别才是注射的。
……
最好改下吧,这种硬伤实在是
0
兵臨城下 发表于 2012-8-8 09:44   全显示 2楼

回复 21楼 的帖子

规避风险?你这样叫规避风险?搞笑吧!连东城区之类的都出来了,还叫规避风险?!
真怕,为何不套个架空的外壳?!
昨天没空,本来还想几句话把那段改下的给你的,既然你也说了不知悔改,那我也不用热脸贴冷屁股了。
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