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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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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皇帝的决定

       云烨的奏章就摆在李二的面前,西域的细微变化原本都在他的掌握中,现在看了云烨的奏章他开始不确定了,就如云烨所说西域现在盗贼蜂起,处处烽烟,他为了巩固地方的治安,已经使出了重手,情形并没有得到彻底的好转,反而在朝更加险恶的境地滑去。

       刚刚设立的都护府在受到最严酷的考验,云烨在楼兰设立了基地,将自己的兵锋推进到了北庭,并且为了对付将来的复杂局面,开始建立驼城,囤积火药和火油,现在他最大的能力只能保证北庭到中原的通路,暂时无力弹压西域各族西进。

       放下云烨的奏章,李二背着手走出万民宫遥望着西方久久不愿收回目光,是啊,云烨说的还是有道理的,西域人在怛罗斯停留的时间太长了,这完全不合情理,如今更是在西域之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是要彻底的将西域变成荒漠的做法,为何?

       “传李靖,李绩,程咬金,秦琼,牛进达,尉迟恭进宫,共商国事,再传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进宫,此事不要声张。”

       李二吩咐完断鸿之后,就回到了宫殿,继续研判西域的局势,都水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从西域传来有用的情报了,他很想问问黎大隐到底是怎么回事,敲敲金钟,就有一个灰衣人从帷幕后面转出来,听到了李二的吩咐又回到帐幕后面去了。

       皇电请几位老将乃是家常便饭,几个人说说笑笑的就进了皇宫。没去太极宫,怎么就直接进了万民宫?这不合常理,现在饮宴都是在太极宫进行的,没道理去万民宫,几个人对视一眼。就随着断鸿进了万民宫。

       皇帝面前没有酒菜,只有一副巨大的地图,旁边还是山川地理模型,皇帝的眼睛正在看那几面孤零零的小旗子,程咬金心里咯噔一下,那里分明就是北庭州的方向。

       “云烨说自己现在无力西进。只能勉强自保,你们怎么看。”

       “云烨的私信里也提到了西域的乱局,现在哪里已经成了盗贼的天下,他一战灭五千吐蕃贼寇,又在庭州大肆的杀戮,恐怕就是为了震慑贼人,现在他说自己无力西进,难道是那里又发生了新的变故不成,现在接到的信函已经是三个月前的信笺。如果是不好的消息,现在情形应当更加恶化才是,却不知大军是否安稳。“

       程咬金一上来就问云烨的安危,三万余人身处荒漠确实人手单薄了些。

       “不会的,现在已经是冬天,大雪会阻断所有的交通,在西域冬日里无法作战,光是马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西域现在因该维持三个月前的局面才是,开春之后才有可能恶化。”

       李绩常年驻守在外。对西域也下过苦功,自然之道那里的情形。

       李靖却从案子上拿起云烨的奏章看了一遍,对诸位老将说:“你们有谁在自己大军缺粮的时候会派人去几千里地以外筹粮?”

       “五百里,五百里是极限了,还必须确认那里的粮草很多,大军袭击一次就能补全所有缺失才成。否则,这样的筹粮举动没有任何意义。”

       牛进达疑惑的看着李靖,这是军事常识,他不该问出这样的废话来。

       “这样的人出现了,突厥人就是这么干的。派了自己人去两千里地之外筹粮,越过两片盐渍,一片沙漠,从怛罗斯出发去北庭筹粮了。”

       李靖玩味的看着地图拿手卡了一下从怛罗斯到庭州的距离,然后确认说:“一千八百里直线距离,很奇怪吧。”

       “事出反常即为妖,朕也是想不通这一点才找几位爱卿共同商议一下,如今郭孝恪兵进伽师城,云烨的左翼空空荡荡,为了维护商道,云烨不得不收缩兵力,在楼兰设置大本营,交给许敬宗统领,自己带着骑兵在荒原上扫荡贼寇,朕以前就打算在黑石山建立新的城池,云烨探查过后认为那里就无法筑城,大唐的军士无法适应那里的气疫,最后只能选择乱石城,据说那里是一个攻守咸宜的好地方。袁老先生还在那里布置了八阵图,算得上固若金汤。有了这样的一个支点,西域就乱不了,朕不相信云烨所说的胡人会叩关到玉门关下。”

       正在说话间,房玄龄他们也到了,听了皇帝话,长孙无忌皱着眉头说:“云烨设想的胡人叩关这种事自然不会发生,可是这些人在怛罗斯,碎叶城,阿拉木图停留的时间也太长了,一岁谷养一年人,他们停留在那里已经两年多了,依然看不到西进的姿态,说他们准备东进向我们开过来这也不太像,微臣以为他们是在观望,或者说内部起了纠纷,是不是派一个使节过去看一下。”

       “陛下,怛罗斯城已经不是我们唐人所能进的去的城池,阿拉木图更是防备的极为森严,在那里都水监已经损失了不下三十名斥候。”

       黎大隐站在台阶下向皇帝禀报,现在的怛逻斯城已经不再对唐人开放,商队想要去大食,也只能绕城前进,冒险进入怛罗斯城的人都没有消息传回来。

       “陛下如今我朝正在进行大开发,整个大唐犹如一个巨大的工地,从南到北,自西向东全是忙碌的人群,如果陛下想要给西域增派兵力老臣以为不妥,今年的预算已经全部派出,并且支用了明年的一部分,户部到现在可以说没有一个铜币,反而欠了一大笔款项,国库无力支持大军征伐,请陛下明鉴。”

       房玄龄见众人脸上的忧色越来越浓重,未雨绸缪的先告诉大家国家现在正在搞建设,没钱用来打仗,这是实话,别人没有办法指责。

       李二自从在铜银的汇率上大赚了一笔之后,立刻就把这笔钱准备花出去,蜀中的新道路,河北的运河都是重中之重,万万不能停,如果错过这次的机会,下一次动工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陛下,以老臣看来,云烨的大军虽然在人数上吃亏些,也不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他所忧虑的就是西域地方太大,他的兵马照顾不过来,再加上郭孝恪西进,致使他的左翼空虚,只要陛下命郭孝恪东撤填补空白也就没有大碍了,五万大军在北庭,安西一线驻防,就算是不能威逼胡人西进,至少也能保证我朝边关无战事,拖上个三五年,等到我朝腾出手来,再找这些胡人算账不迟。”

       李靖的话,让房玄龄等人不住的点头,这样做是最稳妥的,西域虽然重要,但是还没有重要到超越国内建设的地步,只要云烨能把西域人拖上三五年,到时候国朝腾出手来,大军西进,自然能荡平一切妖孽,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胡人耍什么心眼都没用。

       “这样一来,云烨身上的担子就重了,五万人驻防五千里防线,一里地只有十个人,岂不是处处都是漏洞?戈壁滩上到处都是路,他怎么驻防,我们在这里说得轻松,云烨在戈壁滩上就会跑断腿,你们算算,谁家的大军能一年四季都保持战力的?尤其是在西域这个鬼地方,满眼黄沙,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就能跑死马。他的兵力是远远不够的,至少需要给他能够轮换的兵力才成。”程咬金把云烨的奏折放在桌案上忿忿不平的道。

       “驼城,云烨在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和我们提到了驼城,不知道他的驼城现在弄成了什么样子,有了这样的一个活动堡垒,他就能长期的在戈壁上活动而不用担心士气疲惫的问题。”李绩忽然叫了一嗓子,他似乎对云烨的驼城设想非常的有信心。

       “驼城这是第一次用在实战,谁能知道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如果成功自然万事大吉,如果不成功,五万大军的性命堪忧,再加上西域这地方气候多变,一场大风沙就能让一支军队彻底的消失,当年侯君集攻击交河的时候,不就是有有一支偏师消失在沙漠里了吗?”

       秦琼好半晌才说出一句话,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又说:“把大军的性命寄托在一个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从来没有使用过的驼城上,就跟把将士的性命拴在老天的裤裆里有什么区别?老夫建议,舍弃北庭,全师防守高昌,天山以北的地方全部放弃,熬过这几年,我们再从头计议。”

       李二摇摇头说:“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只要我们大唐的军马回撤,那些西域人就会迅速的回流,那样一来我们前些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

       来人,拟旨,命云烨无论如何也要坚守北庭,安西一线,郭孝恪可以回撤到龟兹,从此归属云烨指挥,相机逼迫胡人西进,不得有误!”

       牛进达见皇帝已经下了旨意,叹息一声,也就闭口不言,李二笑着说:“诸卿家小看云烨的本事了,朕对云烨能够坚守西域充满了信心,只要朕命令回撤的苏定方引军屯驻玉门关,大唐就会万事无忧,云烨哪里有变,苏定方就能以最快的速度进军西域,同时从安西撤回来的乔师望也必须屯驻河西,盯住吐蕃,不能让他们有喘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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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比汉武帝有钱

        程咬金一行人从万民宫出来,都不愿意多说话,五万人防守五千里的防线这非常的不合理,牛进达指指李绩不知道说什么好,甩甩袖子就要离开。

       才走出御道,就看见一群龙子凤孙轰隆隆的从身边跑过,有礼仪的还知道抱拳道歉,憨笨一些的只知道跑路,李靖正在皱眉的时候就看见云寿咚咚的从后面追上来,赤着一只脚,手里拿着一个鞋底子,咆哮着发誓要捶死这群混蛋。

       见到程咬金和牛进达还有一干老人,连忙停下来,穿好鞋子向几位老人家行礼,程咬金宠溺的摸着云寿圆圆的脑袋笑着问:“这些小子是不是又嘲笑你娶了一个丑小妾了?”

       云寿黑着脸说:“他们嘲笑也就罢了,竟然还当着贺兰的面说她丑,李崇祖还把墨汁涂在贺兰的脸上,王八蛋,她长得丑也是我家的人,轮得到他们来教训?爷爷们少待,孙儿这就去教训他们,让他们长了记性孙儿再来听爷爷的训诫。”

       程咬金笑得开心,抱着云寿在他的后背上拍拍说:“就喜欢这样的好孩子,赶紧去,一会跑远了,不好捉拿,这就对了,敢欺负自家人往死里揍。”

       云寿答应一声又咚咚的去追那一群人。

       程咬金的目送云寿的身影消失在长长的甬道内,脸上的笑容顿时就没了,对牛进达说:“我们抓紧给云烨弄骆驼,就算是抢也要给他抢够五万头骆驼,就算是要坏规矩也顾不得了,这么好的娃子我不想他没了爹爹照看。”

       尉迟恭说:“我把洛阳的骆驼都给弄过来了,现在哪里一头骆驼都没有,就是数量少些,只有两千八百余头,再去掉老骆驼和小骆驼,能有两千之数就不错了我昨日发现吐蕃人竟然有一千多头骆驼,今日就再去找找禄东赞,他要是给老夫则罢了,不给老夫就打算硬抢,事后给他几文钱就当是买的。”

       李绩刚要说自家还有些骆驼,牛进达摆摆手说:“算了,你家的留着吧,你要是把骆驼都给了我们,家里就会闹翻天,你的那几个儿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震儿算是最争气的一个,偏偏是个病秧子,只能守在孙先生的药庐里续命。”

       李绩被弄了一个大红脸争辩道:“家里还是我说了算,我还没死呢,轮不到他们插嘴。”

       李靖忽然嘿嘿的笑着说:“有一个地方骆驼很多,就不知道几位敢不敢下手了。最少一万头,都是清一水的好骆驼。”

       “哪有?说出来,就算是天王老子的老夫也要去抢抢,老夫响马出身,臭名声早烂大街了用不着忌讳太多。”程咬金立刻就凑到李靖面前等他发话。

       “娘娘啊,娘娘手里的骆驼其实才是最多的官家的骆驼储量你们是知道的,能凑出两万头骆驼算是顶天了,可是娘娘这些年运羊毛的可都是骆驼啊现在羊毛不值钱了,老百姓们开始喜欢穿棉布,嫌弃呢料硬邦邦的穿在身上不舒服娘娘的作坊现在分出来一半开始织布了,骆驼没了大用场,你说我们去找她要骆驼你看如何?”李靖瞅着天,好像这个主意不是他出的。

       程咬金的眼睛立刻就亮了,拽着李靖,李绩,牛进达尉迟恭,秦琼就要去求见长孙几个人的老面子必定能把这事谈下来。

       长孙正在两仪殿和李二对坐喝茶,听到宫人禀报说几位老公爷求见自己,诧异的看着李二说:“陛下,他们不是刚刚和您谈完军略吗,怎么会找到妾身的头上?”

       李二苦笑着说:“还不是骆驼害的,人家知道你手里有骆驼,准备征用,拿去送给云烨建立驼城,这是结伙过来当响马的。你好好应付吧,朕先躲躲,刚才给云烨下的旨意有点不近人情。”李二说完就直接走进椎幕里找了一把软椅躺了下来,不打算和程咬金他们照面。

       长孙轻笑一声就对侍女说有请几位老国公入殿说话。

       ‘娘娘救命啊!“程咬金人还没进来声音倒是先进来了。

       长孙笑着迎上去说:”程将军武艺超群,兵法娴熟,纵横大唐从未有过敌手,怎么到了本宫这里就喊起救命来了?“

       秦琼拱手道:”不喊救命不成了,老臣也想喊,就是嫌臊得慌,没喊出来,倒被老程抢了先,今日我等不顾老脸的来到两仪殿就是找娘娘救救云烨,这小子要是出了事,老秦家就没有什么混头了,您也知道老秦家的子孙不争气,老秦我这是给子孙们找个靠山,您无论如何也要答应老臣的这个请求。“

       秦琼把话说得清楚在李二面前那是说公事,在皇后这里就只能说私事,说公长孙不会接口的,一句后宫不干政就能把事情推得干干净净。”老国公言重了,云烨也是本宫的弟子,他有危难本宫岂能坐视不理,只要本宫力所能及定当全力以赴。

       急也不急在一时,请入殿奉茶,我们慢慢谈。”

       几个人见皇后说的豪气,立刻就放下了心,在宫女的伺候下做到了椅子上,牛进达一口喝干了手上的茶水对长孙说:“云烨有大麻烦了,陛下下令云烨必须用不足五万的兵力去守五千里的防线,不许那些西域胡人越雷池一步,这是军国大事本不应劳烦娘娘,可是要想用最少的兵力固守防线,就必须有一个可以移动的城池,也就是说大军走到哪里,哪里就必须有一座可以让大军休整的城池,否则将士们长年累月的在荒原行军没人能受的住。

       都说三百里必蹶上将军,说的就是劳师远征的状况,这是兵家大忌,云烨这孩子还算是聪慧,硬是被他想出来了一个驼城,就是用骆驼连成军阵,将士们平日里就在在骆驼背上生活,遇到战事才从驼城里出去作战,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将士体力的消耗,就算是日夜行军也不怕,毕竟劳累的只会是骆驼而不是战马和人。

       现在麻烦大了,主意是想出来了,可是骆驼就成了大麻烦,微臣早就去了车架司询问过,也去兵部查验过骆驼的状况,情形很不乐观,咱们大唐蓄有的骆驼数量远远不足以供云烨建造驼城,听说内府还有一些骆驼,老臣等厚颜相求,希望娘娘能够支援云烨一些骆驼,早日建成驼城。“

       长孙的眼神有点迷惑,她没有办法想象几万头骆驼组成的城池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何等的壮观。这样的奇思妙-想或许只有云烨这样的人物能想的出来。”娘娘,其实您只要想想曹操当年的连环战船就能想到云烨的驼城会是什么样子,只不过曹操的战船是浮在水面上的,云烨的驼城是架在骆驼背上的,一样都是打仗的利器。“

       李靖见长孙有些迷惑,连忙在旁边帮着解释。

       长孙摇摇手道:“其实诸位没必要跟本宫一个妇道人家讲述驼城的作用,本宫只想问一句,想要在瀚海作战,是不是非要这座驼城不可

       李绩拱手道:“娘娘有所不知,五万人在一般情形下能够固守八百里有战事的疆域已经是难得了,如今需要他们固守五千里疆域,别说作战,就是跑路也会把人活活的跑死,云烨想用装备弥补兵力的不足,这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也是最好的办法。”

       长孙点点头又问:“不知道现在还缺少多少,内府还有一些,不知道全部补上之后够不够?”

       “还是欠缺些,末将都准备去抢劫吐蕃人了,不但如此,老臣现在走在路上看到骆驼都想牵回家,您想啊,一座诺大的驼城,总会有损伤存在,需要不断的补充骆驼,所以云烨的这座驼城就是一个无底洞,估计是填不满的,好在咱们大唐只需要三五年的缓冲时间就能腾出手来了,这三五年咱们就咬牙坚持呗。“尉迟恭实话实说。”那好,既然是军国重器,本宫怎能小气,程将军,内府的骆驼就全部划拨给云烨,本宫再去找皇亲国戚,总能再凑出一些来,关陇之地本身就是出产骆驼的地方。‘

       有长孙的这句话,几位老将大喜,齐声谢过皇后,有皇后出马,那些关陇勋贵们家里的骆驼恐怕就保不住了,程咬金当场问长孙要了手谕,准备等一下就去先把骆驼弄回去,免得夜长梦多。

       送走了几位国公,长孙撩起帷幕走了进去,见李二正拿着一本游记翻看,准备给他掌灯,这里的光线太昏暗了,对眼睛不好。

       “怎么样?朕说他们是来抢劫的吧?云烨这一会应该满意了,朕举全国之力供应他一个人,这样的力度自汉武供应卫青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不过这样的一座雄城,朕很想见识一下。”

       长孙轻笑一声道:“汉武供应卫青那是用了举国之力,钱粮,骡马牲畜,人力,那是应有尽有,您付出的就是一些骆驼而已,欺负妾身没读过史书?“

       李二哈哈大笑着放下手里书把手放在脑后得意的说:”那是因为朕比汉武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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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节怪人来了

   程咬金出宫门的时候,又遇到了云寿,胖小子走路走的张牙舞爪,左手梨子,右手糕点,边走边吃目中无人,一群锦衣少年垂头丧气的走在他旁边,只是锦衣上沾满了灰尘,好几个少年头上带有绒球的金冠歪歪扭扭的挂在脑袋上,看样子被云寿教训的不轻。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黄头发小姑娘,抱着云寿的书包战战兢兢地随在后面,云寿走得太快,她只能小跑着跟随,不敢远离云寿一步。

       程咬金和牛进达呵呵一笑也不上去打扰,从正门直接就出了皇宫。

       长安城外的一个山谷里到处都是骆驼,好些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多的双峰骆驼,程处默很开心,只要骆驼的数量够了,他就要带着这群骆驼去北庭任职,从父亲和叔伯的嘴里知道北庭现在很危险,程处默只要想起危险这两个字就浑身发热,太他娘的过瘾了……

       今天不能守在这里看骆驼了,狄仁杰明天要成亲,自己在云家还要代替云烨的位置接受大礼,万万不敢失误了,高兴归高兴,明天必须要涂脂抹粉这让程处默很是犯愁。

       云家热闹极了,天南海北的朋友聚集在云家等候明天参加小武的婚礼。

       有一些礼物非常的珍贵,却找不到送礼的人,门房说这些送礼的人很奇怪,有和尚,有道士,也有赤着脚的行者,一个眼睛糊满眼屎的乞丐从怀里掏出一方碧玉递给门房说是贺礼,差点把门房吓死,好在寒辙赶来了,在大门上做了一个记号,总算是看不见这些碍眼的人,不过。寒辙让人在单鹰的小院子里布置了席面,自己和单鹰待在小院子里不知道在招待些什么人。

       李纲老先生听说这事以后,也去了小院子,然后小院子的大门就紧紧地关闭了,需要什么东西都是单鹰直接在院子里喊站在门外的二管家老赵,让他给送过来。

       李纲先生今日非常的精神。穿着团花图案的寿字锦衣窝在自己的小车上一小口接一小口的啜着杯子里的葡萄酿,眼睛不断地扫视着屋子里的宾客。

       和尚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苦行僧而已,还是一个头发卷曲的番僧,没有念珠,没有穿僧衣,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僧人的标志,可是当他坐在那里的时候,你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和尚。除了和尚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身份,正在全神贯注的对付一只烧鹅,毫不理睬李纲探究的眼神。

       道士也一样,腰里拴着一根草绳,脚下踩着一双露出脚指头的破鞋子,头上插着一根荆簮,身边放着一把剑,看到这把剑。李纲的眉毛抖了一下对道士说:“请借剑一观。”

       道士随手就把剑抛了过来,单鹰接住。瞅了道士一眼,就把剑放在李纲的膝上,道士拿起酒壶很没有风度的对着壶嘴狂饮,也不知道云家的烈酒他能喝几壶。

       “钟离权,这里是白玉京,不是你崆峒山。正阳真人的名号在长安并不好使。”正在嗑瓜子的寒辙扔掉手里的瓜子,出言讥讽。

       “听说神王如今在吐蕃传道,却不知信众几何 ?缘何不在汉地?”道士反唇相讥。

       “这把剑确实是汉剑,只是钟离权乃是大汉的将军,不知道长高寿几何?”李纲先生笑着把剑插回剑鞘递给单鹰。让他送回去。

       ”坐卧常携酒一壶,不教双眼识皇都,得道真仙不易逢,几时归去愿相从,先生年高德劭,难道还窥不破这举世红尘,不如归去。“道士说话前先做歌。(此处诗歌确实为汉钟离所作,下面的《破迷正道歌》也是出自汉钟离之口)

       ”老夫垂垂老矣,恐怕学不来那些深奥的大道,只愿埋骨书院于心足矣。“

       ”本真人游走于人世间,就是为了给世人一个机会,可惜世人愚顽不识大道,去休,去休。“ 说完话就接着喝酒,对于李纲的话也不做回答,无礼之极。

       李纲并不在乎又把目光转向一个老农,还不等他问话,老农就抱拳说:”老汉只是农人,在土地里刨食,听说白玉京大弟子成婚特意过来混顿酒饭,莫笑,莫笑。“

       这是个藏拙的,既然人家不愿意说,李纲也不在意,又把目光转向那个赤脚的行者,拱手道:”墨翟的门徒,自秦皇以来,墨家已然式微,八百年未曾听说有杰出者,如今还能守住自己的主张?老夫听说田襄子已然陨落在北海之滨,却不知墨家何去何从?“

       ”我们所坚持者无非兼爱和非攻,说什么墨翟,道什么田襄子,他们的生死与兼爱,非攻何干?如今人世大兴,世上无非攻,墨家也仅余兼爱,老夫行脚天下,唯兼爱而已。“

       李纲听到这句话大惊,连忙起身作揖道:“玉山书院所求者 就是愿玉山弟子仁爱世人,李纲不才愿尊先生为师求取兼爱大道。“

       行者看看李纲身上的锦衣,又看看桌面上水陆纷陈的酒宴,摇头道:”锦衣美食原是世人所求,白玉京富甲天下,金为盘,玉成杯,小小别院看似古朴,一扇门窗就是价值连城的奇木,屋顶的椽木更是南海之精,在这里金珠玉粒噎满喉 ,那里有苦行者传道的余地。

       你那玉山书院,教的是人间智慧,用的是世间奇巧,横空里出现高楼,低头不见跟脚,抬头不见天日,道尽了人间的利害,取了一个巧字,古朴,粗拙之风吹不进你玉山,老夫只愿凭借双脚踏遍天下,告诉每一个见到的人,兼爱的本意,就如同微风拂过,不留姓名,只留馨香。到了那时,墨家和天下化为一体,李纲,你能分得出那些是玉山,那些是墨家?”

       李纲思索片刻再一次躬身致谢道:“谨受教!”

       “我给的那方碧玉不要为世人所知,否则会招来祸患,那方碧玉乃是老夫窃自西王母处,听闻白玉京主人正在神山下,日日操演兵马,西王母托老夫问一声,白玉京主人意欲何为?”老乞丐睁开双目,糊满眼屎的双眼竟然清澈的如同幼儿。

       “我恩师带领兵马纵横西域,只是为了保家卫国而已,西王母缘何见责?”门被推开了,小武一身红妆,托着一个木盘走了进来,一进门就听到老乞丐的问话,忍不住出言反问。

       老乞丐拍着手说:“白玉京尽出好人才,宾媚人(确有其人,有兴致的可以百度一下)当年鼓动唇舌游走四方,如今的白玉京主人居然开始统兵征战四方,在东方一把祝融焚尸百万,在南方威加以金铁之名,如今在北方听说正在囤积石脂水,他要做什么?难道百万冤魂还不够他重建白玉京?役使阴魂者必遭天谴,慎之,慎之。”

       小武掩着嘴轻笑一声,放下手里的木盘,木盘里装着十碗面条,她双手端起,恭敬的在每个人面前都摆了一碗,施礼道:“诸位远道而来,白玉京不敢失礼,小女子亲手做了几碗面条敬献诸位,为长者寿,为尊者福,请用。”

       老农率先端起面条闻了一下对小武说:“真是个好女娃,老汉一日不吃面条就浑身不自在,这碗面比桌子上的这些东西好的太多了,就是碗小了一些,乖女娃,替老夫问问你师父,土豆,玉米是从哪里来的,贞观三年以前从未听说过,老夫连着吃了十年,也没有吃出毛病,中间还生了两个娃,看样子确实是一门好庄稼 。”

       小武笑着向老农致谢,回答道:“土豆,玉米,是虬髯客拿给祖师爷爷的,晚辈也不知道,师父从未提起过,等师父回家以后,小女子一定问问师父,只是拿到了答案,如何禀报给您呢?”

       老农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小袋种子递给小武说:“用不着回答我,你只要将这袋种子在来年春天种下去,你师父自然知道该去那里找老夫,如果你师父也不知道,那就算了。”

       说完话就开始吃面条,不管小武怎么说都一言不发。

       老乞丐见小武不愿意搭理自己,拍了一下大腿,朝着坐在屋子角落里的那个黑衣人说:“你不是要找侏儒和美女吗?现在正主在这里,为何不问了。”

       “因为不用问了,他们已经死了,我不打算复仇,你就不要多说了。”声音非常的娇媚,是个女子,小武瞅着这个女人,忽然道:“他们被困在雪山上,没有东西吃,女的把男的吃了,然后女的掉下悬崖了。”

       那女子撩起了面纱,慢慢的吃面,也不回答小武的话,碗很小,所以面也很少,只有几口,女子吃完面,把汤也喝的一干二净,然后就拿起斗笠扣在头上对小武说:“我的路途远,就不送你出阁了,将来,我会带走你的一个孩子。”然后就从小武的身边走过,单鹰想要拦截,被李纲制止了,众人目送着这个黑衣女子出了门,她没有走街道,而是直直的向秦岭走了进去,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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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驼城,驼城

       “庞匙儿!我要杀了你!”

       检查之后发现狄仁杰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被人用麻药麻翻了,他的背上有两根空心竹刺,里面灌满了麻药,只要刺进肉里麻药就会慢慢地进入身体,被麻痹的皮肤感受不到任何的疼痛。

       聪慧的小武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庞匙儿,所以她尖利的声音就在狄府的上空盘旋。

       走夜路的寒辙非常的不明白妹妹为何要匆匆离开,等到车队上了旱原,庞匙儿好像听到了小武的咆哮声,笑着对哥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如果我们今晚不走,明天就会有麻烦。”

       “麻烦?什么麻烦?”寒辙追问了一句。

       庞匙儿却不再回答,理一理被晚风吹乱的头发,叹息一声就放下了车帘,将自己彻底的隐没到了黑暗中,这也许是她最后一次来到长安。刚才的那一眼,这座雄伟的城已经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或许还有一个隔着狗洞问她需不需要一点糖果的青衣少年。

       寒辙呆滞了一会,大喝了一声,催着马车快跑,扯开喉咙开始给妹妹唱雪山下的情歌。

       小武已经掌管全家大事五天了,狄仁杰还是不愿意去大理寺上差,连自己的书房都不愿意出来,不论小武和母亲怎么劝,就是不愿意出门。

       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拿指甲把桌子上的漆皮抓的乱七八糟,怎么见人啊?堂堂男儿新婚之夜居然得了马上风,怎么见人啊,这一刻他和云寿想的一样,非常的想去北庭吃沙子。

       这就是崇仁坊盛传的段子,狄家在儿子新婚之夜就请大夫上门诊病,新婚之夜还能是个什么病症?尤其还是新娘子是长安城出了名的美人。

       狄家竭尽全力的向外解释说是新郎官在新婚的时候糟了暗算。大夫也是这么说的,并且帮着狄仁杰澄清。可是谁信啊,暗算那里有马上风听起来顺耳刺激。

       狄仁杰这时候感觉自己周围的人不管是谁都怪怪的看着自己,甚至母亲还悄悄问他闺房是否和谐。如果问话的不是母亲,狄仁杰都想杀人,没见小武撇着腿走了两天路了?

       “怀英兄。小弟知道你近日身体不适,特意过来探望,怎么,暗算你的人擒到了没有?贼人的手段太过隐蔽,一时难以抓到也是常理,家父在滁州为官,那里老虎甚多,去年的时候特意送回来两根虎鞭,原本准备送给老大人享用。现在怀英兄病势凶猛,还是先给我兄拿来使用,至于老大人日后再找就是。”

       沈功海的一番话说的情真意切,豪气干云,话语里充满了同情,虽然脸上的淤青还是没有下去,这是成亲那天被妇人们打的,也算是友情的见证。可是狄仁杰还是有一种想要把这个混蛋活活掐死的**。

       “我是中了暗算,不是阳虚。用不着虎鞭。”狄仁杰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句话。

       “自然不是,谁年纪轻轻地需要进补了,我是拿来让你当肉吃的,小弟昨夜在燕来楼大显神威,气势如虎,就是拜托了这东西。怀英试试就知道。”

       不能再讨论这事了,再讨论下去狄仁杰认为自己会知法犯法,岔开话题道:“玉容兄,你如今在户部,可曾听说过明年供给北庭的粮秣何时起运啊?”

       “已经走了。户部的行文一个月前就已经派下去了,现在大唐只有这么一个紧要的地方,谁都不敢拖延,只是数量太大,估计需要和骆驼一起运走,这样也能节省一些草料。

       我去饲养骆驼的牧场去看了,好家伙,五万头骆驼无边无沿啊,你说先生需要这么些骆驼建城,建好的驼城该是多么庞大。真想去北庭一观啊。”

       狄仁杰点头道:“超乎我们的想象,书院的作坊日夜打造链接器具,小弟看到图纸也是极为惊叹,家师的想法,真是震撼人心,您想想茫茫瀚海之上,一座大城在缓缓的移动,外面是披着重甲的骆驼,内圈是奔走的军阵,驼城之上到处都是八牛弩和投石机,这简直就是把大帝号搬到了陆地上,有这样的进可攻退可守的巨城常年飘泊在沙漠戈壁之上,还有谁能是我们的敌手?”

       沈功海豪迈的摇摇头说:“不止这些,皇后娘娘和诸位老国公还在四处奔走,寻找骆驼,听说娘娘已经把手令发给了晋阳老家,不出一个月,这里的骆驼还要增加上万头,都是皇亲们的敬献,估计大唐所有的骆驼都在这里了。”

       和沈功海寒暄了一阵,终于把这家伙完好的送出了家门,狄仁杰看看门外的艳阳天,叹口气又回到书房,捧起一本杂书翻看了起来。

       初为人妇的小武走了进来,见夫君闷闷不乐的样子,知道他为什么不高兴,就坐到狄仁杰的膝盖上搂着他的脖子小声说:“是不是马上风的,妾身知道的很清楚,干嘛还要和那些流言呕气,师父当年被流言缠身的时候可没有像你这个样子。”

       狄仁杰放下书抱着小武无奈的说:“我只是想不通庞匙儿干嘛要这么干,毁人名声很好玩吗?如果是玩笑这也有点过了。“

       小武的粉脸立刻就拉下来了,轻轻地揪着狄仁杰的耳朵问他:”你真的不知道?“

       狄仁杰迷茫的摇摇头,他确实不知道。

       小武见狄仁杰的表情不像是在作伪就松开他的耳朵说:”傻子,庞匙儿喜欢你,我们成亲的那天嫉怒如狂,眼看着你就要进门娶我,她却拿着花杖站在那里打新郎,怎么想怎么可怜,干出点出格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换了我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小武露出洁白的牙齿斜着眼睛看狄仁杰,听了这句话,再想想小武的性子,狄仁杰不由得打了一个冷战。

       还没到元日,程处默就带着大队的骆驼出发了,骆驼的背上载满了各种物资。摇晃着铜铃在程处默的五千大军的护送下开始向北庭出发,这一次的护送任务不容有失,只要到了玉门关,苏定方的大军就会出动,一直将骆驼送到高昌,在那里。云烨将开始建造安装,训练驼城。能否在危急的情况下保证安西,北庭不失,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驼城的身上。

       云烨在北庭无所事事,大军动弹不得,除了那日暮的肚皮鼓起来了以外,他没有任何成果。

       主帅闲散,但是属官们差点在这个寒冬里累死,从军队里挑选那些懂得牲口脾性的军士加以训练。让他们知道该如何操控脾性温和的骆驼,能知道骆驼的脾性只是第一步,给骆驼治病才是让这些文盲军士们头疼的事情,连大字都不识,怎么能看得懂那些报告?

       于是,识字班开始出现了,云烨蛮横的将这个不可能的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交给了五蠡司马,认为这是他的天职。老范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自己需要教会自己的属下识字。

       云烨设计的驼城是一个高效的杀人武器,想要让数万头骆驼做到令行禁止没有严格的操作条令就是一个妄想。想了解这些条令,识字是第一要素。

       只要是识字的都需要去当老师,云烨自己也不例外,于是,在北庭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队正,您还是一刀砍死我吧。我确实学不来啊,老天爷才知道当大头兵还需要学问,俺老刘在军中十五年了,拿惯刀把子的手握着笔就发抖,您饶了我行吗?我去石漆河监工还不成吗?“

       队正铁青着脸揪着部下的脖领子道:”一天认识五个字。这是军令,你懂不懂什么是军令?完不成那是要掉脑袋的,你一天只需要认识五个字,老子现在看的是什么?是他娘的兵法,什么时候队正也需要懂兵法了?我可怜你,谁可怜老子?“

       云烨走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这一幕,就坐了下来,招手让队正和军士都过来,等到自己的身边围满了人,这才对那个军士道:”你刚才说的我都听到了,识字确实不容易,甚至让你们觉得这就是一场噩梦,现在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大头兵要认字,队正为何要读兵法。

       首先啊,我纠正一点,一天学不会五个字不会被砍头,要是真的这么干,没几天老子就成光杆大将军了,这还打个屁的仗的。“

       一句话就把周围的军士逗得哄堂大笑,周围涌过来的人越来越多。

       云烨继续道:”为什么要认字呢?是因为我们的人手不够,朝廷又不能派更多的军队过来,你们也都知道,朝廷现在的主要力量就是民事,说白了就是在到处修路,到处挖渠,没错,就是想百姓们尽快的富裕起来。陛下没钱了,国库没钱了,所以我们在西域很多困难就要我们自己去克服。

       刚才队正骂娘,老子也想骂娘,三五万人一没城池,二没地利,要我们防守五千里地,这也是不讲道理啊,等回了京,老子就去中书省骂娘去。

       骂娘那是以后的事情,防线我们还要守,所以啊,我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驼城,有了驼城,我们就等于有了一座活动的城池,咱大唐军人守城,你们听说过有谁陷落过吗?

       没有吧?活动的城池说起来好听,这需要你们做到令行禁止,一个人做到和千万人做到这是两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条例,条例出来了,可是你们听不懂啊,这就是为何我会要求你们至少每天要认识五个字的原因了。

       至于队正学兵法,那是因为这些混蛋就要升官了,上了驼城的军士和军官,大体上他们的职衔会调高一级,也就是说,同样是队正,驼城上的队正就会是陪戎副尉,算是流内官,他娘的不懂兵法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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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反抗

       “大帅,您是说以后咱们就要住在骆驼背上了?”

       “没错,可能味道大了点,但是没办法,咱们的城池要在戈壁上来回奔走,咱们只好住在骆驼背上,驼城不可能哪里都能去,只要咱们的骑兵在驼城三百里之内的区域内作战,就不必要携带大量的物资,只需要携带一两天的干粮和水就足够了。

       背靠大城,骑兵就能心无旁骛的作战,只要距离不再是我们的致命伤,嘿嘿,老子带着你们就是阎罗殿也敢去闯闯。”

       听了云烨的讲解,不但云烨在奸笑,他身边的军士们也一起奸笑了起来,事实就是这样,唐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战力,尤其是陇右和关内道的这些杀才们,傻子都知道自己背城作战会占到多大的便宜,哪怕不小心被敌人围困了,自己靠不到城池边上,这个时候最让人兴奋地事情发生了,自家的城池靠过来了……

       给士兵们讲解完了驼城和识字的必要性,云烨就返回了帅帐,范弘一和田元义还在等着自己,驼城的建设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建成的,不说别的,光是一个转向的问题,就足够让人头疼的了 ,更不要说西域的西域的地形复杂,大城所到之处需要平坦的土地,不能别的骆驼走路,走在大坑之处的骆驼掉坑里,这样 算怎么回事啊。

       所以挽具非常的重要,道路也非常的重要,只要这座大城能够左右横移两千里,云烨就认为自己的大军就有足够的能力锁死这片区域,在情报的配合下,当西域胡人冲过来的时候就会发现在自己的前进道路上多了一座城池虎视眈眈的等着他们。

       这是设想中的最美状况,现实那里有这么完美。驼城只能在战斗中检验他是否有用,是否能达到战争的需要,现在云烨能想到的就是驼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轻士兵的奔波之苦。

       但愿书院的研究能给自己带来福音,云烨几乎想要双手合十祈求老天再给自己一点面子。

       折箩曼山依然白雪皑皑,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耀眼的白光,云烨现在对白光已经见怪不怪了。无舌已经能轻易地把白光弄出来,然后再收起来,老家伙就像是得到了一枚手电,正在兴奋地摆弄开关,一会关上一会熄灭像个傻子一样。

       云烨认为这东西说不定有辐射,他对一切能自己发光的石头都抱着怀疑的态度,隔着厚厚的墙看到无舌愉快的沐浴在白光里宛如神仙,就嘱咐怀孕的那日暮,不许靠近无舌十丈以内。他不希望那日暮将来生出来一个把内裤外穿的傻小子。

       那日暮现在对自己的肚皮不是一般的看重,夫君的话从来都没错,如果说那个白光会伤害那日暮自己,她说不定会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现在听说这东西有可能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那日暮立刻就从善如流,离无舌远远地。弄得无舌在吃饭的时候还问云烨,为何入冬以后就没有再见到那日暮。

       无舌没有掉头发的症状。皮肤也没有溃烂,云烨给他把脉之后发现老家伙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有力地脉搏跳动让云烨非常的嫉妒。

       他自称在照耀了神光之后睡眠好了,精神旺了,一拳都能打死一头牛了,总之用自己的切身体验告诉云烨。白光是好东西,希望云烨没事也多照照。

       上辈子什么光没照过?能看清楚骨头架子的那种光都照了好几回,大夫都不情愿多照的玩意,指望云烨去多接受一点辐射,那是在做梦。

       “怎么就对身体又害了?老夫已经照了一个冬天出岔子了吗?你看看。精神多健旺,感觉自己的一些暗疾都在不药而愈,这是神光啊,可遇而不可求,隔壁的袁守城整天想着爬到天池去找神仙,却不知神仙就在隔壁,小子,这就是机缘啊,有缘的人踢块石头都能找到黄金,没机缘的人就算是踏破铁鞋也找不到门路,怎么就不知道珍惜机缘呢。“无舌有些生气,撂下茶杯就开始说教。

       ”这机缘是您的,您喜欢多照就多照些,反正都九十岁的人了,干什么都可以随心所欲,律法里都是这么讲的,小子今年还不到三十,想要多活几年,我的机缘多,绊一跤都能捡到牛头金,以后说不定能和神仙一桌子吃饭,您要是不小心照白光,照成了神仙,和我当神仙有什么区别,只要是咱家人成仙,谁成都没关系,我乐见其成。“

       无舌见云烨还是不在乎,有点意兴阑珊,懒洋洋的说:”刘方老儿如今不在西域,否则他会和老夫一样的愉快,和老友沐浴神光,在神光里喝茶下棋,那才是人世间的极乐,可惜了。“

       ”不可惜 ,刘老不知为什么忽然起了游兴,带着咱家的商队跑去了怛罗斯,我也是才知道的消息,估计他从怛罗斯回来就会到北庭来,到时候你们就能在一起喝茶聊天照神光了。“

       云烨不紧不慢的把刘方去了怛罗斯的消息告诉了无舌,老家伙立刻就开心了起来,一口喝干茶根,背着手去看袁守城的笑话,他现在每天就剩下照神光和看袁守城死人脸这么点乐子了。

       范弘一最开心的就是大帅说火油囤积够了,事实上是没有铁皮桶子了,他立刻就放开了对那些胡人和商贩的限制,允许他们用最大的能力生产火油,那些商人为了赚钱命都不要了,硬是在山口踩出一条通道出来,大冬天的让驼队马队依然可以来往于天山南北。

       高昌盛产棉花,但是没人收,漫山遍野的棉花白花花的铺在地里,田元义驱赶着百姓在雪地里摘棉花,这些懒虫,秋天的时候不知道动弹,好好地棉花就要烂在地里,不知道棉花在大唐什么价格么?

       他不在乎能卖多少钱,他只在乎棉花,听大帅说棉花也是驼城必备的军事物资,他从不去怀疑大帅的话,作为大帅的幕僚,只要好好的去执行命令就好。

       从楼兰回来的校尉说了,自己的家小已经随着大军的辎重队回了玉门关,这让他放心不少,能随着大军回去,一定比跟着商队回去安全得多,只要进了关,不需要人护送她们母子也能自己走到长安,苏大将军的军队已经把陇右河西这两个地方扫荡了三遍,听说那里现在干净的可以当炕睡。

       从怀里掏出小银壶喝了一口烈酒,抽着脸长长的哈了一口气,奶奶的,现在才是人过的日子,田元义自言自语了一句,就躺在收上来棉花堆里,仰面朝天的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觉得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暖意。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为什么这样红,红的好像那燃烧的火焰,红的就像燃烧的火,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

       那日暮穿着纱裙,戴着面纱,唱着这首动听的歌谣,让围着火堆饮酒的军士们如痴如醉,只有在这片蓝色的苍穹下,百灵一样那日暮才会复活。

       给军汉们唱歌,如果被辛月知道会活活的打死她,云烨却很喜欢那日暮表现出往日的气概,他认为草原上的女子就该是这个样子,情浓的时候像火,坚韧的时候像老牛皮。

       这首歌是云烨教给那日暮的,很快就在天山脚下传扬开来,以至于田元义躺在棉花堆上都能听到这首缠绵婉转的歌。

       要是没有战火该多好啊,田元义痴痴地想,他的半辈子都撂在天山脚下了,这里山高水美瓜果香甜,牛羊遍地,算得上是人间的福地,如果能在这里终老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前的时候睡觉都需要藏把刀子,从来都不敢松懈,现在妻儿走了以后,田元义就彻底的放松了下来,自己也是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对这里的治理也算得上勤勉,他甚至还有更多的想法想要实现,给我十年,我还你一个 人间福地。

       骑兵从来都是一队队的在这里奔跑,如果是单人匹马,说不定很快就会失踪,田元义对这样的状态烦透了,那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你杀死了一个骑兵,然后就会有大军把村子围起来,最后把村子里的牛羊都斩首才会罢休,何苦来哉?干事情之前就不想想么?

       田地里的那些摘棉花的胡人举着木叉就围了上来,他们想干什么?自己身边还有五十个士兵呢,还都是老兵,听说是从玄甲军出来的,这几百号人不够他们杀的。

       这些人都是大帅的亲卫,别看一个头发胡子都花白了,呃,这些人不会以为看着他们的是老兵就想把自己这群人干掉,然后再回家,等到大军来了之后再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人的心思是怎么长得?难道大将军会有闲心听你们辩解?军司马会去一个个的分辨良民和暴民?那是军队,不是衙门捕快,他们总是先杀人然后才写呈具的,或者杀了人之后什么都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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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岗村云烨

       “我不知道是谁挑拨的这次暴动,我也没心情知道是谁!鞠文泰他们家已经完蛋了,他的儿子在长安给我们的陛下跳舞,所以说他们家完了。

       你们是百姓,谁当皇帝和你们无关,你们自己算算,是鞠文泰在的时候你们的日子好过,还是现在你们的日子好过,你们这么做,其实是在给我们找麻烦,也是给你们自己找麻烦,今天你们就算是把我们全部杀光又如何?

       大军转瞬就到,你们的村庄,你们的父母妻儿我保证不会有一个活下来的,所以我就弄不明白了,为何会干这种蠢事?

       我知道你们讨厌我们唐人,说实话我也讨厌你们,我的家在青云山底下,家境还算富裕,家里的粮食一年多的吃不完,我又是一个官员,留在家里我过的日子要比现在好一百倍,那里没有风沙,没有强盗,也没有成群的野狼,要不是陛下派我来这里,谁喜欢留在这里吃沙子?

       所以啊,我也不讲大道理,你们呢,乖乖的回去继续摘棉花,把今年的劳役做完,然后就能回家和妻子儿女在一起过日子,该熟皮子的熟皮子,该准备果干的准备果干,该把棉花拿出来晒得就晒,记得吧棉籽去掉,去了棉籽的和不去棉籽的价格不一样。

       商队开春就会到来,家里现在也该忙起来了,交易的日子就那么一个月,不准备自家的事情,拿着叉子对着我干什么,赶紧的,去干活,等我五个手指头弯下来了,想干活都没机会了。“

       田元义仲出来一只手,一根指头已经弯曲了下去,面前的胡子们有些犹豫,田元义的第二根手指也弯曲了下来·远处的胡子已经开始往棉花地里走了,等到田元义的五根手指头全部弯曲了下了握成拳,面前就剩下两个白胡子老头。”强盗!懦夫!雪山下再也没有英雄了。“老头子的悲哀的看着自己的族人。

       田元义很理解老头子的意思,头两个字是在说唐人·后两个字是在说自己的族人。他看着两个老糊涂蛋忧郁的说:”我们是强盗,你的族人是懦夫,你想干什么?你希望看到我们的脑袋被砍下来么?然后再看着你们的族人的脑袋也被砍下来,人死光了你是不是就感到非常满意了?

       我猜一下,你的儿子一定是被大军杀死的吧?你们两个家里都没什么人了吧?你们自己是不是也已经活腻了吧?

       老混蛋,你看看那些干活的人,他们的家里还有人·还有父母妻儿等着养活呢,他们和你不一样,你们两腿一蹬死的无牵无挂·临死还能出口恶气,他们怎么办?

       雪山上赞扬的英雄都是自私自利的混蛋,如果能带着族人越过越好,这样的英雄当然值得赞颂,可是从巴腊海到莫立海他们那一个能给族人带来好处了,人家魔王好好地住在雪山上没事敲敲鼓,唱唱歌,自娱自乐的没听说把谁家的孩子抱去吃掉,就算是喜欢把公主关起来欣赏·关巴腊海屁事,巴腊海为了显示自己的武勇就要去杀人家,结果弄得雪山倒了·巴腊海倒是把魔王杀死了,可是他的村子也被雪山埋掉了。

       我就奇怪了,你们怎么只赞颂巴腊海救回了公主·就没人去想想他村子里被雪山压死的那些人愿不愿意啊?

       走吧,我今天不想杀人,你可以接着去村子里骗骗那些傻子,让他们接着干蠢事,然后你躲在暗地里偷笑,去吧,继续去骗你的族人去送死·这和我关系不大,你们今天的棉花一定要交上来·少一两都不成,这就是惩罚。“

       田元义把话说完,看都不看那两个恶心的老头子,又躺在棉花堆上继续想心事,两边护卫他的老兵笑着摇摇头,继续抱着自己的长刀在周围巡视。

       老头子还是会去摘棉花去了,田元义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很多人都听到了,尤其是一些妇人紧紧地拉住自己的男人,让他陪着自己摘棉花,不敢放他离开。

       田元义斜着眼睛偷偷的看了两个老头子一眼,发现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那里的人群就会散开,一大片空地上只有两个老头子自己在摘棉花,下场凄惨。

       这番话田元义已经说过最少五遍了,只要遇到反抗他就会这么说,分化敌人远比消灭敌人更加的轻松,没人会知道,他身边的五十个老兵才是整支大军中最强悍的存在。

       第二天出工的时候,没看见那两个老头子出现,临时选出来的村长告诉田元义,那两个老头子死了,一个把自己吊在村头,一个在儿子的坟墓前抹了脖子。

       田元义痛苦地闭上眼睛,过了一会才睁开眼睛对村说:”派几个人把他们埋了吧,钱我来出,现在不打仗能少见到尸体就少见,埋人的几个人还是算他们出工。“

       村长感激的鞠了一躬就去派人了,留下田元义伤感的看着这片大

       老兵们鄙夷的看着田元义,昨晚给自己布置杀人任务的时候这家伙可是神情狰狞,没有半分的和善可言。”明天咱们需要换地方了,这个地方已经算是安定了,只要我们不过分的煎迫,不会再发生以前的那些暗杀了。“田元义抖抖袍子上的土,吐掉嘴里的沙子,再一次咒骂了该死的风沙,就匆匆的回到自己的马车上去了……

       书院的图纸送过来了,同时过来的还有一个班的学生,他们的任务就是负责把驼城的低盘装好,也就是把五万头骆驼按照图纸的要求放在合适的位置上,并且负责将驼城上的重量均匀的分布在每头骆驼的身上,这是一个繁杂的工作,公输甲亲自赶了过来,驼城出发的起始点就是高昌。终点就是乱石城,也只有这一代的隔壁才符合驼城来回移动的要求,这里也是唐军须要驻防的重点区域,一旦西域胡人突破了云烨的防线,他们就会沿着伊吾州窜进隶属关内道的突厥草原,或者攻破玉门关直扑陇右,只要两种状况出现任何一种,云烨除了自杀谢罪没有第二条路好走。

       驼城已经是重中之重了,不许尽快的建起来,哪怕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也能起到震慑敌军的作用,或者还能逼迫突厥人早点下决心西进。

       对于碎叶城,怛罗斯,阿拉木图云烨毫无办法,自己的大军不能开过去,只要开过去自己的身后就会盗贼蜂起,让自己烦不胜烦,这个时候云烨发现自己现在很像后世的某国人。

       绥靖的法子用了,囚笼政策也用了,扫荡已经是家常便饭,除了没抢花姑娘,他把能用上的招数全用上了,终于给自己营造了一个安定的大后方,这里终于显现出一种健康的社会秩序。

       云烨的这些方法获得了李二的大力肯定,认为这是在帝国占领区可以借鉴的好办法,命兵部整理了云烨的战术,战略,分发给各个羁縻州的总管作为第一战术选择。

       李靖认为云烨能在风云激荡的庭州迅速打开局面,稳定当地的事态,将各种奇思妙-想混合运用,达到了最佳效果,已经可以称之为将了,要知道李靖以前对云烨的评价是能带好一支舰队就不错了,在陆地上只配率领一千人,做一个校尉已经有高抬之嫌,而且自己只需要三百人就能击破云烨的一千人,时间还用不了多久,这个评价就连程咬金都没有反驳。

       在李靖看来,云烨之所以能够战无不胜的,就是仗着自己的聪明脑袋,总能想出了来一些出人预料的法子,能将手中的武器运用到极致,至于提到战术,战略,他不认为云烨有这个东西。

       而聪明脑袋这是最靠不住的,要是有一天脑子进了水,数万大军跟着这样的二百五统帅就算是进了鬼门关,李二也是这样的看法,所以在正规的战场从来不动用云烨,只有在一些需要冒险,需要运气,需要智慧的地方才会让云烨放手大干,这就是兵法中的用之以奇。

       五千里瀚海交给李靖的话,老家伙说了最少三十万精兵,少一个这个仗就没法打,李二听到这话眼睛差点凸出来,满大唐也就五十万精兵,要是交给李靖三十万,自己还能睡得好觉吗?至于十六卫的几个大将军,总是嚷嚷着给十万铁骑自当横扫西域直到天边。

       这话李二相信,大唐的十万精骑杀到天边问题不大,可是提到驻守瀚海,一个个都把脑袋摇的像波浪鼓,这就是为什么李二会力排众议让云烨取代苏定方成为瀚海军统帅的原因。

       驼城的出现让李二喜不自胜,不止一次的对长孙说,云烨就是一颗豆子,不砸不出油。沙漠里出现一座移动的城池,什么人才能想出来这样的法子?除了云烨没别人,李二曾经拿驼城笑话过李靖,问他如果手里有这样的一座城,五万人还能不能锁死边隘?

       每回看到李靖那张无奈的脸,李二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圣明。有了驼城,敌人就算是钻到身后都不要紧,关门打狗而已,敢绕过敌人的雄城孤军直入的也就霍去病那么寥寥几人,他不认为那些吓破胆的突厥人敢有这个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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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冇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恒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瓣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狂热。
  
  “莫阿斯,薛西斯,我的大家臣来了,你们去见他,让他把你们的名字抄录到家族的名录里,以后你们就会有份例可以领。
  
  小苗对家臣的理解就是能从辛月手里领钱,她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时是如何的高兴,那个雪白的亚麻布袋子她至今还保留着。
  
  现在听刘方说要把莫阿斯和薛西斯的名字也记录到名册上,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薛西斯双手环抱在兄躬身谢过小苗,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的老人背着手站在门口看着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男人。
  
  刘方不用伪装,身上的威严气息就让人折服,鹰阜一样的眼睛看了莫阿斯和薛西斯一会,遗憾的对小苗说:“忠诚有余,武力不足。”
  
  莫阿斯听不懂刘方的话语,小苗笑着给他们解释道:“长老说你们很忠诚,可是武力太差了,不要紧,家里好多人就不会武功。
  
  两个人羞臊的满脸通红,跟在小苗的身后就进了屋子,他们听见小苗在不断地向长老说话,那些古怪的语言从未听到过。只是能听到小苗总是在提到自己的名字。
  
  长老似乎拿小苗没办法,那个狮子一样的壮汉捧过来一个古朴的散发着香味的精致木盒,长老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本天蓝色的册子,无奈的点点头。
  
  用毛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那个壮汉就抓过莫阿斯的手臂,在他的手腕上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割了一下,示意他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写上去。
  
  薛西斯不会写字,就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两个木牌子被小苗分别挂在两个人的颈项间,没有发誓,没有恫吓,也没有警告,小苗就说了一句话:“我们是一家人了,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摸着脖子上挂的木牌,疑惑的问小苗:“我们是一家人了?”
  
  “对啊,挂上牌牌我们就是一家人,不过,我的是玉石做的。说完就从自己的脖领子里拽出来一方小小的玉佩给莫阿斯看。
  
  长老严厉的拒绝了小苗要把自己的侍女还有其余的战奴记载到册子上的要求,合上册子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们现在是匈奴人,长老说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
  
  莫阿斯心神激荡之下没有发现小苗的语病,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匈奴人。
  
  匈奴人就该化作那支恐怖的鞭子抽打整个世界,匈奴人天生就该率领着大军四处征战一直到死,生的时候狂欢,死的时候壮烈,享尽人间富贵,受尽世间苦难,在熊熊的战争烈火里咆哮,在尸骸遍地的城市狂欢。
  
  这就是莫阿斯和薛西斯的梦想,如今,自己有幸加入了一个更加疯狂地部族,或许,自己的梦想很快就会实现,莫阿斯低头亲吻了冇木牌,然后就躬身对小苗施礼道:“我的殿下,臣下这就去为您准备纵横大地的军队。
  
  小苗揉揉鼻子,很不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刘方爷爷说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辛月现在就指挥着千军万马,玉山上去年的时候松毛虫泛滥,家里今年就该饲养很多的鸡鸭,新翻开的土地无论如何也需要让这些鸡鸭清除一遍地里的虫卵,今天是第一天,看着新翻开的土地上全是觅食的鸡鸭,觉得今年该有一个好收成。
  
  这个法子是书院农院的先生们想出来的法子,既然有虫子,那就需要捉掉,人捉太麻烦,多养些鸡鸭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又到了土地化冻的时间了,虫子还在茧里,只要多翻两遍土地,多让鸡鸭走两遍,不但把虫子吃干尽了,鸡粪还能肥庄稼,一举两得,就是鸭子这东西总是把蛋下在田地里,需要丫鬟们跟在后面捡拾。
  
  鸭蛋很多,地埂子上放了白花花的一堆,吃不完,只能腌成咸鸭蛋才成。夫君在北面很远的地方,也只有咸鸭蛋这一类的东西才能运过去保证不坏。
  
  很多人都去了北面,她从程夫人那里听到一些消息,跟谁都没说,只有自己捂着被子哭了好几个晚上,天亮之后又恢复成了那个威风八面的云家主妇。
  
  无舌先生随夫君走了,那日暮随夫君走了,北方的事情一定不太妙,刘方先生从家里带了很多的宝贝也走了,有几样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的珍宝,没关系,不小气,只要夫君能回来,夫妻俩就算是睡茅屋啃咸菜也比现在这样牵心揪肺的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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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给夫君的朋友们写信,熙童,寒辙,贺天殇,都去了求援信,没说别的,只求他们能把自己的丈夫平安带回来。

       写着写着,泪水浸染了书信,看到一陀陀的墨迹,她把书信丢在废纸篓里,重新写了一遍,她知道这些人的神通都非常的广大。

       单鹰已经走了,他看出了辛月的不安,骑着一匹马背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骄傲如他甚至不愿意和程处默的驼队一起走。

       辛月的性子越来越刚硬,家里也没有了往日的嘻嘻哈哈的场景,她每天晚上都要在前院等着家臣锁好家院才会去睡觉,几个孩子也叫苦连天,轻松惯了,猛然间被辛月约束的死死地,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尤其以云欢和云暮最甚。

       云寿很忙,他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一些小事,比如说去太常寺参加庆典。皇帝在开春的时候再一次准备了大规模地祭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郊祀。

       云家的主人出征在外,只好由长子代替,云寿挑着自己的献礼咬着牙跟在老程的后面,今年的路程很近,只有三十里。算是这些年里最近的一次,奶奶的岁数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作为妇人她不必参加,辛月穿着一身诰命的服饰紧紧地跟在儿子的身后,手里拖着云欢和云暮。

       云欢,云暮对走路并没有多少抵触,但是在母亲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把手放在母亲的手里,刚开始还是辛月拖着孩子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孩子拖着辛月走。

       云烨早就评价过这种所谓的郊祀,认为这是皇帝陛下在折腾自己这些脑满肠肥的勋贵,好好地马车不坐,为何要走路?每五年走一次,就是为了剔除掉那些过于痴肥的勋贵?

       云家的队伍算是看起来不错的,那些老人家就非常的凄惨了,秦琼走了一截子路就感觉自己的心慌的厉害,幸好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搀着他才能勉强跟上。

       “叔宝。你这是何苦呢?这样的祭祀你是可以选择不来的,告一声病。陛下绝对会准许的,这两年你的身子差了好多。”

       “你我都知道陛下这是在做什么,甚至满天下都知道陛下在做什么,他要祭祀泰山的意愿现在无人能阻拦,这一次郊祀,就是想看看有谁会反对他去山东祭天。这是第二次了,陛下想再一次让上苍知道他的功绩,他是在试探隋炀帝天下人到底能容忍他到什么时候。

       老秦家现在是软蛋,不能让陛下误会,咬咬牙就过去了。三十里路而已。“

       魏征没来,他有病在身,据太医说病的非常厉害,李二答应在这一次祭天的时候帮着魏征向老天说好话,这话说得就非常狠了,祭天的表彰上面除了皇帝的尊号之外,剩下的只能是死人的名字,如果魏征这一次侥幸不死,后果堪虞。

       魏征出事了,当年的一番良臣,忠臣论让他在李二的面前受尽了荣宠,良臣和忠臣是有区别的,良臣不但自己享有盛名,而且也能使得君主流芳百世。而忠臣就不一样了,他们常常犯颜进谏,哪怕是惹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徒留忠实勇敢的虚名,还要害得君主背上杀害忠良的坏名声。最后国破家亡,其行为也于事无补。

       魏征想做良臣,结果事与愿违,魏征多次向皇帝进谏,这和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总会反复提到: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频繁地征兵作战,徭役不息。再三要皇帝把隋朝的灭亡当做教训。其实,这里面很值得玩味。

       隋朝灭亡的导火索到底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攻伐高丽,过度耗用山东民力。而实际上,北击突厥、东击高丽,早就成了皇帝的既定国策。在这一点上,他和隋炀帝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高丽,绝不是一个远在边陲的弹丸小国,而是一个国势蒸蒸日上,百姓勇悍难驯的虎狼之国。不挫伤其元气,后世数代必将成为中土的心腹大患!正因如此,隋炀帝才发出了“勿遗子孙忧”的感慨。

       只是攻击高丽就会动用山东的人力财力,就会伤害山东士族,这就是魏征的私心,如果不是云烨在中间和稀泥,李二早就和魏征翻脸了。

       这一回不一样,褚遂良给了魏征致命的一击,那就是关于《起居注》,这东西上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但是皇帝却没有权利索要《起居注》翻看,这是典诰所不允许的。

       魏征竟然将自己平时对皇帝的劝谏之言全数拿给了史官过目,并叮嘱他们将其记录在《起居注》中。没有人知道魏征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想在史书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如果云烨在长安,就会笑着说人在临死之前总会犯糊涂,并且找出若干个事实出来,最后说不定会成为魏征的一个大笑话,也就没人去关注《起居注》三个字了。

       云烨不在,没人敢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再加上褚遂良彻底的和魏征翻脸了,这一击又准又狠,缠绵病榻的魏征根本就无力反驳。

       《起居注》是个什么东西?《起居注》就是史官手中所记载的君王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得隐瞒避讳。哪怕是丑事恶行,也得秉笔直书。而且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没有权力索取《起居注》过目,这是帝王身上的最后一道束缚。

       魏征能在上面添加文字,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有一个罪名是逃不掉的,那就是欺君!

       山东的士族已经被马周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早就没有了当年显赫的声威了,只余下几个偏房子孙在沫猴而冠的顶着大家族的牌子嫁闺女骗人。魏征这时候往《起居注》里添加文字的行为就被李二认为是那些山东士族们发出来的最后的哀鸣。

       李二去找颜家索要《起居注》看看,却被人家一句”陛下欲自作传记焉?“就给羞辱的满脸通红的回了皇宫,听说这一次长孙没有劝谏,夫妻二人站在万民宫一起破口大骂魏征的可能性更高一些,长孙是一个没立场的人,李二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

       天子一怒,这一次没有伏尸百万,只是让勋贵们跑了三十里地,魏征的骨头果然很硬,如果他拖着病体跑一趟,哪怕是被自己的儿子魏叔玉背着走一遭,李二的怒火也会平息,毕竟魏征大多数时候都很懂得说话,很懂得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明贬实褒以抬高皇帝的声望。同样也因为魏征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山东集团的利益,更多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苍生百姓的利益。

       冲着这一点皇帝也不会把事情做得太过份,现在魏征没来,典礼之后辛月趴在儿子的肩头看牌子上的勋贵封号的时候奇怪地发现,上面没了郑国公这个称号。到是云家的蓝田侯爵位下面多了两道旗鼓仪仗。

       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

       这就是魏征著名的“十思”谏章,贞观十二年的时候被皇帝大肆的褒奖,现在,却成了魏征沽名钓誉的铁证,褚遂良找到了魏征一生所犯下的十种错误,一一的和这十种行为相对应,这已经不是在弹劾魏征了,这是要生生的从根底上毁掉魏征。

       这一次连房玄龄都没有替魏征求情,自从王珪死了以后,朝廷上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和皇帝碰撞。不过,他和杜如晦一起上了告老的折子,只求能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结局。

       褚遂良的弹劾太残酷了,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把所有的生活细节放大之后,不论是谁都经不住考究。

       魏征坚强的活着,自从听说褚遂良弹劾他之后,就在努力的喝药,努力的吃饭,努力的配合大夫的治疗,不但一口酒不喝,一口肉不吃,原来最喜欢吃梨子的习惯也被他生生的改掉了。他想活着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被砍头,现在只是没了爵位,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失望。

       辛月擦擦儿子脸上的汗珠,看看脸色铁青的李靖,长叹一声,这个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心中越发的思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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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城门郎

      在遥远的大海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给孩子哺乳,显得甜蜜而温馨,旁边有一个妇人正在给她诵读羊皮卷上的内容,等到她念完了信笺,将信笺放在她面前的桌案上,那个哺乳的妇人转过脸来,微微一笑,就把那张羊皮卷抛进了大海。

      她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左边的脸皮肉翻卷,就像是一把铁犁在她的脸上耕过一般,别的女人有这样的疮疤一定会遮掩起来,她却不在乎,就这样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举世攻唐?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啊,他们以为自己是谁?百万人就想动摇那个国家的根基?新罗,百济,这是在找死,给我那个白痴一样的皇兄去一封信,告诉他,倭国最好不要动弹,不要招惹唐国,后果很可怕。既然臣服,那就要有个臣服的样子,背叛者比敌人更加的令人憎恶。受到的报复也会是前所未有的激烈。“

      妇人小心的用襁褓遮了遮太阳光,见孩子的小嘴将自己的乳头吐出来,就知道他已经吃饱了,就把孩子抱起来拍他的后背,免得孩子溢奶。”殿下,这一次成功的希望很大,不但新罗,百济会参加,还有靺鞨,铁勒也会加入,听说室韦的野人也会参与进攻,我们新建造的战舰快要下水了,有能力拖住岭南水师不让他去救援辽东,唐国太富庶了,一旦攻破唐国,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海上之王。“”秀美,陷阱之所以称之为陷阱,就是因为在你没有触动它的时候显得非常的平静,野人的誓言靠不住。一个国家要是想依靠一两场战争来决定自己的命运,那就太可悲了,就算是一时得逞,这样的国家也不会生存长久,唐人的骄傲,就是他们最厉害的武器。因为他们不习惯做奴隶,所以也就不会成为奴隶。

      至于大海之王,你看看,他在我的怀里睡着了,自己能控制的力量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力量,海盗的命运就是不断地在大海上劫掠,直到死亡,实力需要积累,我在将海盗当做一个王国来治理。所以我们不会去做能力以外的事情,现在给我们的王积累实力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等到王成长起来,这片大海才会再一次掀起巨浪。“

      秀美低头谢过教诲,就跪坐在妇人的身边骄傲的看着大船两侧的舰队,遮天蔽日的樯帆,光着脊背在擦拭甲板的强壮海盗,乘风破浪的巨舰。这才是属于自己的力量。”离开大食海,我们去黑土地抓捕那些强壮的昆仑奴。人手不够是我们最大的致命伤,等我的王成长起来之后,需要一支黑色的大军。

      另外给长安的云家抄录一份吐谷浑大长老给我们的信笺,告诉云烨这件事,卖一个人情给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需要云烨来偿还这份人情。“

      秀美再一次躬身答应,低声向正在掌舵的胡同海吩咐一声,不久之后,海上就响起了低沉的号角声,庞大的舰队在海面上划出道道弧形的白浪调转了船头向南驶去……”臣听说一个国家过度的强大。所受到的将不再是敬仰和臣服而是恐惧,此时如果施行的不是圣人的怀柔之术,而依然是王霸之道,就会将这种恐惧催生到顶点,知必死也就不再畏死,知必亡也就不在乎灭亡,虎有冯河之举,狗有窜墙之术,既然已经没有了退路,恐惧必然催生出绝望,绝望必然催生勇气,所谓穷寇莫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唐现在已经变得无比的强大,我们的土地已经多得无法耕种,肆意的任凭野草疯长,我们的牛羊多的已经需要大肆的屠宰才能遏止他们泛滥,百姓的奢侈之风见涨,虽嫁女也需白牛拉车,勋贵们更是奢靡无度,日日笙歌,纵酒狂欢,臣听闻蓝田侯云烨嫁女于狄氏,车载箱笼三里不绝于途,狄氏更是以锦帐遮蔽枯木,遍铺绸缎于地以迎新人,最令人发噱者当夜竟有马上风之事传出,贻笑大方。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陛下行宫遍布大唐,玉山文华之所,寸土寸金,陛下的行宫空闲冷置,鸟雀孵幼于梁上,狐狼奔走于庭间,南山行宫只为每年一场豪赌而设,可笑,可笑。洛阳行宫已有白头宫女,岳州豪舍靡费千万,更有扬州佞臣邀约帝后以观琼花,隋炀帝前车之鉴,陛下忘矣。

      皇宫繁花似锦,三年一选天下女子充盈陛下后宫,玄武门后撤十里,只为修建宫室以为陛下下陈,荒淫莫过于此,君不见三百里阿房宫今安在哉?“

      张亮胸怀虎狼之心荼靡于东海,云烨行雷霆于北海,郭孝恪千里征战,千里靡费,大军过处草木不生,阿史那社儿,契苾何力,执失思力,身处铁勒,靺鞨两部,残暴非人,时有食人的恶事传出,张俭统御辽东,战事至今不绝,此为何故?

      力之所以胜人者……”

      “停了吧,这个老村夫这是要找死,道听途说的也拿过来蛊惑人心,难道朕真的就杀不了一个卑鄙无耻的匹夫?”

      李二在万民宫来回踱步,暴躁的就像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这是拿准了陛下不会对功臣开刀,所以才如此的肆无忌惮,其实这篇奏折,除了后面的胡说八道之外,前面的部分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您夺了他的爵位,收回了他的职衔,他如今没了上奏说话的权利,只能走妾身的路子,这是一封私信,是给陛下的私信,所以怎么说都由他去。”

      长孙合上信笺,劝说了两句,就等着皇帝决断。

      “朕岂能让他如意,砍头容易,朕就是不愿意随便的处置从龙之臣,否则他就是有八十个脑袋也长不安稳,都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朕不愿意,当年朕说过要共富贵的,朕记得很清楚,哪怕魏征作下如此的恶事,朕依然留他一命,此人为何如此的不知好歹?”

      ‘因为看这封信的是陛下,所以他才会肆无忌惮,知道您现在对他的处罚已经达到了极致,反而没了顾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依妾身看来,他现在的话才是真心话。“”尽头?老匹夫既然有力气说闲话,也就有力气替朕守城门,来人,拟旨,着升魏征为九品城门郎,即刻上任不得有误。“

      看着断鸿出去传旨,长孙无奈的拍打了皇帝一把,知道自己的丈夫小心眼的毛病又犯了。

      李二嘿嘿一笑对长孙说:”明日咱们就去看魏征守城门的样子。

      断鸿极度不好意思的宣读完圣旨,把旨意放在魏征的手里请他验看,谢绝了魏叔玉奉上的彩金,匆匆的离开了魏府。

      “父亲,皇帝这是要羞辱您啊!”魏叔玉伏地大哭。

      “胡说八道,官员的告身乃是国朝重器,九品和三品有什么区别?为父以前的官职还没有九品,城门郎的执事就是检校进出城门的不法之徒,你去给为父置办袍服,明日就上任。”

      魏征不怒反笑,反复翻看手里的圣旨,似乎非常的喜欢,看了一会就吩咐魏叔玉把这张圣旨送到颜家,请颜家的人备案。

      第二天一大早,年迈的魏征就穿着皂袍,腰里挎着一柄横刀,站在长乐门前站班,老家伙身体虚弱,站了一会就浑身冒汗,不断地咳嗽。

      不管身体如何的难受,魏征都在兢兢业业的办差,不到一个上午,他就拦住了两位公主,三个勋贵,十几个纵马准备去城外逍遥的纨绔,最后还有两小孩,外加一个和尚。

      “魏爷爷,小子再也不在城门里顽皮了,您就放小子一马吧。”云寿昨日去了程咬金家里玩耍,今天带着贺兰刚刚坐着马车进南门,两个孩子在车厢里斗嘴,云寿发脾气把茶壶扔了出去,没想到就被铁面无私的魏征给扣住了。”罚站半个时辰,去去火气再走。“魏征摸摸云寿的圆脑袋,给了处置的意见,云寿只好怏怏的和贺兰背靠着城墙站好,任由来往的人群观看。

      被扣下的人里面三位勋贵倒是不着急,恭敬的问候了魏征之后就站在一边等候处理,多年的同僚了,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没用。

      一个新来长安的纨绔刚刚喝骂了一声,就被他的同伴按在地上痛殴,痛殴完了之后,被魏征以斗殴的名义罪加一等,求饶了良久,也没有获得原谅,不由得心头暗骂,自己吃饱了撑的才会走长乐门,既然现在魏老头被发配到了这里,以后还是离长乐门远些才是。

      和尚倒是显得从容不迫,往那里一站,不论是谁都要赞一声好风仪,月白色的僧衣套在身上,如果不是顶着一个秃头,无论是谁都会认为这是一位浊世佳公子。他的罪名是身上携带的钱财太多,需要盘查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放行。

      就在这会的功夫,漂亮的和尚已经隔着车窗和两位公主交谈的非常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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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阿巴斯

      莫阿斯看着眼前的战马有些疑惑,长老大人运来了五千匹战马。

      薛西斯欢喜的想要大叫,这才是一个战士必备的东西,阿提拉就是依靠一支强悍的骑兵才能所向无敌的,他跳上一匹没有马鞍子的战马,双腿一夹,这匹战马就奔跑起来,饶了一个圈子,莫阿斯就把一面圆盾抛给了薛西斯,等薛西斯再一次转过来的时候,一只投矛就呼啸着向薛西斯飞了过来,薛西斯的左臂挥舞一下轻易地就用圆盾格飞了那支投矛,双腿操控着战马来到长老的身边,急切的问道:“这是给我们的吗?”

      长老没有说话,小苗接口道:“是啊,你们本来就是战士,怎么可能会没有马,不但有战马,还有世上最锋利的武器,最坚固的铠甲,这样才像是一个战士。”

      薛西斯并没有如同小苗想的那样欢呼起来,而是非常伤感的低下了头,莫阿斯走过来,拍着他的肩膀说:”朱迪不属于你,它属于哪个抛弃了我们的家族,这里的战马才是属于你的,去挑选吧,五千匹战马里面一定会找到另一个朱迪的。“

      长老拍拍手,一匹黑色的战马就被牧人从战马群里牵了出来,看到这匹战马,薛西斯的泪水顿时就冒了出来,莫阿斯哈哈大笑着走上前去,抱着那匹不断摆着头想要挣脱绳索的骏马,回头对薛西斯说:”看啊,薛西斯,朱迪在这。“

      然后就从牧人的手里接过缰绳,挂在马背上的鞍子横勾上,在朱迪的脖子上轻轻拍了一巴掌,那匹马就迅速的走到薛西斯身边不断地拿头拱薛西斯。”跑起来,薛西斯!“莫阿斯大叫了一声。”跑起来。薛西斯!“小苗看得有趣,也跟着大喊。”跑起来,薛西斯!“所有的战奴全部喊了起来。

      薛西斯一纵身跳上了马背,朱迪仰着头嘶鸣了一声,前蹄腾空而起,虚空踢腾两下。后腿一发力,整个身子就立刻弹射了出去,薛西斯松开缰绳,任由朱迪自由的奔跑。

      莫阿斯来到刘方的身边怀抱着双臂施礼道:”尊敬的长老,您的良苦用心一定会收到最丰硕的果实,我们这些人中,只有薛西斯是一位天生的骑兵将领,他会给殿下带出一支精锐的骑兵的。“

      刘方听完小苗的翻译,满意的点点头。然后就准备回城,训练骑兵的事情自然需要交给专门的人才才好,比如薛西斯,一匹价值五十个银币的战马,能换取一位骑兵统领,刘方觉得非常的值。

      小苗的军队人数不需要多,一万人就足够了,但是这一万人都需要是最凶悍的人才行。只有亡命徒才能真正的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于理智的人。刘方认为有自己一个人足够了。

      天使安吉在招收卫队,这是碎叶城里的人们最近的话题,一张巨大的牛皮上写着一句话:”只有最勇猛者才配加入!“

      如果说这句话并不足以打动人心的话,那么另外一张牛皮上的话就让碎叶城的男人陷入了疯狂,一个月两个银币!这就是那张牛皮上的话。

      在碎叶城养活一家五口一个银币就能做到,两个银币。那就足够他们过上中等人家的生活,现在的世道不好,吃饭不容易,最强悍的战士都只能勉强果腹,于是。报名的人非常的多。

      人熊招收人手从来不问这家伙过去是干什么的,面相越凶恶,他就越是喜欢,只要这些人能在战奴的大盾短剑下坚持十个回合,他就会立刻同意他们加入。

      一万人,小苗只要一万人,多一个都不需要,当小苗的卫队已经招满人手的时候,营寨外面还是围满了想要加入。”你们需要我,你们绝对会需要我,大人,如果你不招收我一定会后悔。“一个衣衫褴褛的囚徒大声的朝营寨里喊叫。扯得脚下的铁链哗哗作响,铁链子另一头拴的那个家伙不愿意靠近营寨,想要把他拖离这个让他感到丢脸的地方。

      碎叶城主可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囚徒,所以他的办法就是拿粗大的铁链把两个人的脚脖子锁在一起,然后扔到街道上,让他们乞讨为生,如果其中一个被饿死了,立刻就会再换一个。

      刘方听了一阵子,忽然命人熊把这个囚徒带进来,他想问问,为什么会后悔。”说吧,为什么这么说,如果你说出来的道理被我们认可,恭喜你,你加入了卫队,如果你的理由不能说服我们,那位将军就会砍下你的脑袋。“

      云家商队的活计饶有趣味的看着这个枯瘦的汉子对他说。”请杀掉我旁边的这个家伙,我不愿意再看他一眼。“囚徒对伙计说。

      伙计随便喊过来一个新招收的士兵,吩咐了一句,那个士兵很干脆的一刀就把另外的一个囚徒的脑袋砍了下来。杀一个人对他来说没有负担。

      囚徒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刀子,一点点的将死去囚徒的左脚上的皮肉全部削掉,将那一只脚从镣铐里抽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迅速的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裳,恭敬的朝刘方鞠了一躬说:“您不会后悔您今天的决定,卑微的阿巴斯愿意为大人效劳。”

      刘方笑了起来,对云家的活计吩咐一声,就听伙计笑着说:“阿巴斯,你听清楚了,现在说我们为什么会后悔,如果不说,我们不会再把你和一个喜欢男人的家伙锁在一起,看见那匹野性难驯的骏马了吗?我们把你和它拴在一起,然后点着马尾巴,后果你想不想知道?”

      阿巴斯并不害怕而是重新给刘方行礼之后说:“安吉小姐是最强大的战士,您招收的这一万人也会成为伟大的战士,他们组成的军队会成为一支所向无敌的军队,而睿智的大人您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这样,您和安吉小姐,还有这些战士就会组成一个最强壮的巨人,强悍的武力可以横扫一切。可是啊,无敌的阿克琉斯也有脚踝这个弱点,您的巨人又何能例外。

      您或许不害怕狮子的进攻,但是毒蛇的毒液一样能让这个巨人衰弱,最后轰然倒地,尊敬的大人,阿巴斯就是一头跟在巨人脚下专门吞噬毒蛇的一头鬣狗,现在您需要一头这样的鬣狗为您服务,因为大人您的军队里已经混进来了很多来历不明的人,他们就是一条条毒蛇,准备在您不防备的时候狠狠地咬上一口。

      阿巴斯最大的天赋就是从来不会认错人,而且还有一个灵敏无比的鼻子,您看到那个穿着皮甲,拿着弯刀的家伙了吗?他是城主家的武士,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安吉小姐一定不愿意自己的军队里无缘无故的出现城主家的人。

      还有那个抱着横刀躲在阴影里的人,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在一个傍晚,阿巴斯在墙角睡觉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他和阿史那家的人在密谈,虽然月亮只照在他的半边脸上,请您相信我,那个人一定是他,安吉小姐杀光了阿史那家的成年男人,阿史那家族的人出现在安吉小姐的军队里难道不值得大人您思考一下吗?”

      听完伙计的复述刘方笑的很开心,对伙计说:“去除他的脚镣,让他去洗澡,再给他干净的衣服,和滚烫的食物,我们需要他保持最好的状态来找出军队里暗藏的敌人。告诉他,他的过去我们不问,只要他能忠心的做好自己的事情,他想要的,都满足他。”

      伙计开心的将刘方的话转告给了阿巴斯,阿巴斯跪在刘方的面前大声说:“我不需要金钱,不需要美女,我可以像鬣狗一样的干活,不眠不休,我甚至可以签订卖身契,我的大人,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只要求在安吉小姐取得最后的胜利之后,借给我五百个最暴怒的骑士,让我带着他们回到我的家乡,攻破一个小小的堡垒,任我施为,我的大人,请您答应我的这个要求。”

      “愤怒和仇恨果然是最刻骨铭心的东西,阿巴斯,你的要求得到了同意,不管对方是善良的,还是邪恶的,大军都会坚定不移的站在你的一边,原因只有一个,你是自己人。”

      刘方拍拍阿巴斯脏乱的头发,背着手离开了营地,他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营地做自己的事情,很明显,阿巴斯是一个有着很好出身的人,他的记忆力很好,非常的聪明,所以也就非常的适合当密探,这个家伙最妙的地方就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只要答应帮助他复仇,他会做出世上最疯狂的事情,在自己悠长的七十余年的生命里,这样的人他见过很多。

      从此,小苗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餐桌上又多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家伙,他对谁都非常的有礼貌,哪怕是最卑微的仆人也能得到他的赞美,灰色的眼珠子里充满了温情,充满了对所有人的信任。

      可是小苗一点都不喜欢他,从来就不喜欢,因为她从这家伙的身上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这股味道比专门负责杀人的人熊都要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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