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0
  第三十节 皇帝必须要读书


      人在世上一日不食则饥,一日不学则愚,李二狂躁的心逐渐冷静了下来,想翻出自己的起居注看看自己的得失,皇帝是不允许看自己的起居注的,这是史家向来坚持的原则。

  李二说:“朕一字不增一字不减,不臧否,不菲薄,只想看看往日言行,明识己身,惩前毖后不使政务再有疏漏之处。”

  目的很明确,理由很充分,但是现在的记录皇帝起居注的史官是颜家的颜师古,他对皇帝的保证嗤之以鼻,不管皇帝如何的解释自己看起居注的目的,他都是一句话:“颜氏家训并无此先例。”

  暴怒的李二命人将颜师古捆起来,却找不到起居注在何处,内侍审问颜师古起居注何在?颜师古回答:“昨夜未曾用晚饭,就把起居注当做晚餐食尽了,如今还在腹中,需要剖腹才能见到。”

  春秋时期崔杼一连杀了三个记录他杀死国君齐庄公的史官,依然不能让史书有所改变,李二虽然暴怒,却没有崔杼皮厚,不得以只好释放了颜师古,事实上不放不行,因为颜师古的哥哥颜师鲁已经站在宫门外面,一旦他弟弟被皇帝砍头,他就会立刻进宫继续当史官,这个职位是颜家世袭的,别人写的起居注只能是野史,只有他们写的才会被天下人认可,李二不用想就知道,颜师古死了,颜师鲁也一定不会给自己看起居注的。

  没吃到羊肉却惹了一身的腥臊,自己的起居注一定不会太好看,否则颜家人不会如此舍命的维护,以前的名声不好,现在又有了攻击史官的事件,估计会被写的更加不堪。

  这些天被打击的焦头烂额的皇帝只能在皇宫里暴跳如雷。本来就患有风疾,如今加上暴怒,一下子旧病复发,孙思邈用了针这才稍微好些。

  云烨背着一个大包袱进宫去看李二,被躺在床上满面病容的李二吓了一跳,连忙问孙思邈皇帝病体是否好转,头疼的症状是不是已经减轻。

  李二躺在床上看着帐子顶虚弱地说:“都不省心啊,看来把朕活活气死你们就满意了,现在你们一个个都是怎么了。也不再像以前一样直言朕的过失,朕想去看看自己的起居注匡正得失都不行,没想改里面的内容,只要是朕做的事情,朕都认了。

  朕英雄了一世。断不肯在这上面丢人的,凭什么信不过朕?“

  孙思邈诊脉完毕后就退下了,长孙掩面哭泣,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好像都在证明皇帝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帝了,这如何能让心高气傲的李二服气,只要知道自己的错误在那里,李二认为自己依然是那个君临天下的天可汗。

  “陛下怎么会想起去找颜家要起居注的。他们家的人都是石头,油盐不进,您被人家拒绝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当初书院打算要陛下的起居注印制成藏书。微臣被颜之推老先生啐了一头的唾沫,这事没办法达成的。”

  李二艰难的抬起头看着云烨说:“你是一个不服输的人,是不是想了什么办法拿到了起居注?快快拿来,朕要看看。”

  “没有。颜家不知道把起居注藏到哪里去了,不过陛下要看自己的历史微臣却是有办法的。并且给您带来了。”

  李二一咕噜坐了起来,见云烨把自己背上的大包袱放在榻上,解开之后,发现全是线装的手抄书籍,翻开一本只见扉页上用毛笔写着四个圆润的大字《贞观纪年》,疑惑的看着云烨等他解释。

  “陛下,贞观年间大事不断,精彩纷呈,想记录这段历史的人可不是只有颜家一家,书院的史家们也在搜集整理贞观年间的事情,汇编成册,现在已经写到了贞观十四年,要论起史料的详实,颜家还没有办法与我玉山书院相提并论,不管在人力物力上,他们家根本就没办法相比,除了比颜家起居注少了宫闱秘闻之外,在天下大事,人情风物,地理变迁,律法颁布,朝政更替,远比颜家详实。

  您看,这篇西域志,主笔者就是玄奘,书院史料馆还特意访问了远征西域的侯君集,宁大昌,还有锲必失力这些主帅,还访问了随行的将校军卒不下百人,这些东西颜家可没有,商税部分执笔的乃是房相,长孙仆射,刘汨,还有长安东西俩市的主官,牙行的首脑,大商户,中等商户,下等商户这些人做的注脚,看完这部分,陛下就会对商税有一个清楚明白的认识,总之,只要是您想看的不管是政令,法令,军令,刑赏《贞观纪年》里都有。

  这些东西之所以在微臣这里,是因为书院需要微臣补足南洋篇,还有辽东篇,至于青雀那里的物理篇晦涩难懂,陛下就没必要看了,一个人精力有限,顾不过来的。“

  李二大喜,翻开一部,就发现那里正好讲到自己与颉利渭河对话的一幕,白马之盟李二自然记得清楚,看了一段之后,指着其中的一段话对云烨说:“这里不对啊,木桥只有一百五十步,何来三百步之说?隔着三百步朕和颉利如何对话,只有一百五十步,因为百步之外就算有强弩轰击,无舌他们也会拦下来,再近了就很危险,远了说话听不清楚。“

  云烨立刻拿过笔墨,将李二的这段话记录下来夹进了书页然后说:“陛下,这些书您只能看也可以摘录,但是不能印制,因为这涉及到版权的问题,您也知道,玉山书院的夫子们对钱财毫不在意,只要牵涉到版权,没道理好讲,比颜家人难缠多了。“

  李二点点头表示答应,学问这东西已经不是律法能管束得了的,他是皇帝也不行,只是刚刚看了两页,就头晕目眩,不得不停下来。

  明显是高血压,目赤红肿的血管贲张,没有好的降压药,只能苦熬,见李二实在辛苦云烨小声的说:“陛下,臣有一个土办法,能快速的减轻陛下的症状,就是难看了些,不知陛下要不要试一下。“

  捂着脑袋的李二赶紧说:“快点,朕头痛欲裂,不管什么法子先过了这一关再说。”

  “陛下的症状其实就是血气过旺,既然气血过旺,那就泄掉一些就是,再辅以孙道长的草药,一定会让陛下轻松好多。“

  “如何泄?“长孙和李二一起问。

  “血多了,那就放掉一点就是了,从耳朵上采血,一日半两对陛下的身体是无害的,头疼的症状就会立刻减轻。”

  李二想都不想的就要长孙拿小刀子割他的耳朵,他已经被头疼折磨的一点耐性都没了,李二上惯了战阵,知道这种法子出自战场,快速有效,虽然会流血,但是能救命,这和受伤的将士们把没救的伤腿,伤胳膊锯掉是一个道理。

  见长孙犹豫着不肯动手,烦躁地说:“这是战场上的法子,朕中箭的时候拿烙铁烧过伤口,这点疼算什么,赶紧的。”

  长孙无奈,这事只有她能干,别人没胆子拿把小刀子在李二的脖子上晃来晃去的,把小刀子在蜡烛上烧了,然后擦干净,狠狠心在李二的耳垂上割了一道小口子,果然是高血压,耳垂上割一刀居然都能流出血线来。

  长孙按照李二的吩咐在两边耳朵上都来了一刀,两个宫女战战兢兢地举着金杯接着留下来的鲜血,直到血线变成了血滴,继而不再滴血,长孙和云烨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二揉揉太阳穴,对长孙说:“确实轻松了好多,眼睛已经不涨了,头也不是那么疼痛了。”然后看看摆在面前的两个金杯,摇摇头说:“耗损还是有些大,祖宗精血不可弃之!”说完就端着金杯把自己的血喝了下去。

  看着李二被鲜血染红的牙齿,云烨又想呕吐,李二喝完鲜血漱了口,连漱口水都吞了下去彻底的做到了不浪费半点。

  长孙把李二扶到床榻上见他闭着眼睛睡着了,这才和云烨出了殿门,有些迷茫的说:“诸事纷杂,千头万绪的那里是一时半会能够理得清楚的。”

  “娘娘不要为难,微臣送来的是《贞观纪要》,魏侍中正在整理《贞观补遗》全书共三部十六卷,乃是贞观年间所有政务得失的名录表,有总结,有教训,还有各种补救办法,明日就会送给陛下研读。房相,杜相也把自己多年积存的政务心得汇编成了《贞观心得》现在正在做删减,听说不下六十万言。

  颜家因为拒绝了陛下看起居注,心中羞愧,所以就把颜之推老先生撰写的《颜氏家训》准备献给陛下,阐明他家对于教育的看法,乃是无价之宝,李靖,李绩他们合著的兵法早就超越了《六韬》《六军镜》据说可以匡正得失,也准备献给陛下……“

  长孙的眉毛顿时就竖了起来,阴测测的说:“陛下病体未愈,你们就大肆的献书是何道理,莫非还准备羞辱陛下?“

  (未完待续)

TOP

0
  第三十六节 轰天


      沿着汉水迤逦而行,不出半月就抵达了褒州,大唐之前叫汉川郡的,李渊定国之后改名叫梁州,李二嫌弃梁州听起来像凉州,就改名叫褒州,秦朝时侯设汉中郡,郡治南郑,为秦36郡之一,秦朝末年,各股政治势力角逐中国大地,鸿门宴之后,刘邦向项羽称臣,项羽封其为汉王,《史记》中记载,刘邦颇为失落,谋士萧何劝慰:“语曰‘天汉’,其称甚美”。刘邦在汉中时期韬光养晦,采用张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策略,拜韩信为大将,后突袭拿下三秦地区,和项羽一争高低,史称“楚汉之争”。

  东汉末年政局动荡,巴郡少数民族起事,攻入汉中、三蜀。中平元年,五斗米道张修起义,响应黄巾起义,攻巴郡、入汉中,兵败归附刘焉。熹平年间(172-178年)五斗米道在汉中传播。后来张鲁除掉张修,在此建立持续达近三十年的政教合一的政权,后投降曹操。由于其入蜀门户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南北交通要道,在刘备入蜀后很快成为曹操和刘备激烈争夺的地区。后来刘备取胜,称汉中王,蜀国即占据此地。

  历史上从来祖先夺地,子孙丢地,汉中也不例外,刘备,诸葛亮死了以后,汉中就被曹魏夺走了,最后便宜了司马氏。

  这个循环从西晋、东晋、宋、齐、北魏、梁、西魏、北周政权到隋朝,最后便宜了李二,虽然云烨还能把这个循环继续说下去,但是为了自己的脑袋考虑,还是决定闭嘴,因为修了《括地志》的李泰比他还熟悉这片土地。

  正史说不过李泰。咱就说野史,你说刘备的英明,咱就说诸葛亮的诡异,刘备的英明没人愿意听,诸葛亮的诡异倒是引得一众老将心驰神往,当众人听到诸葛亮为了蜀国的未来,决定使用七星灯延寿,结果不小心被魏延一脚踢倒,无不扼腕叹息。

  “不可能。烨子,你是在胡编,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诸葛亮死擒司马懿这样可笑的事情,两人的故世的时间整整相差了十八年,再说了。司马懿拿着一本空白书蘸着口水翻书页,结果被敌人毒死,这根本就不可能,大将里面谁会如此白痴?“

  “魏王殿下,老夫翻书从来都是蘸口水的,不要说得太绝对,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把这毛病改改。要是万一出现某某死擒程咬金的故事就把人丢大了。“程咬金很不满意李泰的捣乱,好好地故事听着就是,哪来那么些废话。

  “呵呵,倒是个好故事。听听故事,再看看汉中大地,自然让人心怀舒畅,真也好。假也罢,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谁会去追究,倒是老夫等人华发渐生,余勇难贾,想要和当年一般叱咤疆场已经很难了。“秦琼捋着花白的胡须瞅着米仓山有些感慨。

  “秦伯伯哪里话,黄汉升白须阵斩夏侯渊的旧事就发生在离此不远的定军山,您的年纪还不到黄汉升的年纪,怎么就说丧气话,小侄还打算编一段关于您的段子,您听好了。”

  云烨为了让秦琼好过一些就捡了一些隋唐演义的段子当笑话讲给众人听,当程咬金听到自己是个卖耙子的出身之时,顿时大笑到:“原来老夫是个卖耙子的,贯使一把开山大斧,那三招叫做什么来着?掏耳朵,扎眼仁,还有什么?看来以后老夫没事要练练开山斧,拿了一辈子的马槊,现在要摆弄斧头,不过好歹比老牛的五股托天叉好一些,哈哈哈哈……“

  李绩笑着说:“老夫也成了一个牛鼻子老道,小子,为何不说说李靖?你就算是编排故事又怎么能饶得过他?“

  “不行,几位伯伯都是心疼小侄的,李靖伯伯带着婶婶跑了上万里路去找小侄的麻烦,还是少说他为妙,太古怪了,每回只要我说起李靖伯伯,他准准的就会出现。“

  云烨刚把这句话说完,就看见李靖从皇帝的撵驾上探出头来,看着云烨说:“继续说,别停,你把这些叔叔伯伯都埋汰了一遍,老夫等着你埋汰呢。“

  汉中这地方很邪,人家都是说曹操,曹操到,自己怎么是说李靖,李靖到,幸好没有添油加醋的把李靖说出去,事情还有的挽救。

  正在想怎么把李靖应付过去,就听李二的声音从撵驾里传了出来:“继续说,编的不错,玄霸被你说成力大无双的当世第一条好汉,很不错,说说,你怎么圆玄霸早死这件事,按你所说,玄霸早就天下无敌,一只锤子就有八百斤,两只倭瓜锤足足有一千六百斤,这样的好汉就算是神人也不过如此吧,你怎么给玄霸安排结局,快说,朕等着呢。“

  李泰,程咬金,秦琼,牛进达一起苦笑着看着云烨,刚才听云烨吹得过瘾,谁都没有想起来李玄霸的死因,现在被李二说了起来,众人这才觉得不好应付,只能报以苦笑。

  “话说这李玄霸从小就怕打雷,只要天上打了雷,他就烦躁不堪,这一日出了四明山,柴绍在后面压阵,李玄霸提着大锤在前面开路,忽然间风起云生,厦那间天空变得黑暗起来,金蛇般的闪电亮起,而后就是闷雷阵阵,李玄霸想掩住双耳,可是雷声依然往脑子里钻,不由得狂性大发,指着苍穹说:“你敢那雷声烦我,老子砸死你!”说完就把一只倭瓜锤抛上了半空要去砸死雷公,锤子飞上了半空,不一会锤子掉了下来,李玄霸见锤子上没有血迹,怒火更盛,两只大锤交击一下,巨响居然盖过了雷声,他下了战马,在地上旋转着身子,大吼一声就把两只锤子抛上了天空,闪电击打在两只飞起来的锤子上电光灿然,一只锤子落了下来,李玄霸接住查看有没有血迹,他忘记了他抛上去的是两只锤子,在他检查第一柄锤子的时候,第二柄锤子落了下来,正好砸在他的顶门上,刹那间,万朵桃花开……“

  编完了这一段云烨悄悄地看四周诸位老将的神色,发现他们脸上都是向往之色,这才是真正的悍将,地上无敌,就向上天挑战,随身陨而豪气存。

  “算你编的圆满,人间无敌,就去挑战上苍,这样的死法,就算是编排的,玄霸在天之灵也该满意了,云烨,你说这个故事难道是在影射大唐么?如今大唐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敌人,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在不断地挑战上苍,世上无饥馑之忧,这已经是在逆天行事,我们还在继续想让天下万民再富起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们或许做的已经出格了,不过不要紧,如果真的做到了,就算是有雷神过来惩罚,朕抛不了八百斤的锤子,控制八牛弩去作战还是没问题的,不知诸卿可否愿意追随?“

  程咬金大笑着说:“如此好事怎可没有我老程,军中八牛弩已经实现了单人操作,我们君臣再次并肩作战有何不可?”

  不但程咬金这么说,在场的其他将领都是如此回答,李二夜枭一样的笑声传了出来,混合着各种各样的怪叫在山谷间回荡。

  不佩服李二不行了,随口找乐子把后世人编的段子拿出来,都能被他从中找到精髓,从而为他所用。估计李二早就在考虑这件事了,他连吃饭的碗都不喜欢用周全的,都要敲个豁口惟恐太周全了惹得上天不满降下罪来,现在居然敢说拿八牛弩轰天的话,不知道是他变了,还是另有打算,头脑发热这种事从来不会出现在李二的身上,尤其是这种指导性的语言里,他几乎会扣着字眼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轰天?开什么玩笑!他只会祭天,云烨很担忧自己有一天会被李二和猪羊摆在一起当成贡品,向上天谢罪,这样一来三牲就变成四牲了。

  有些后悔,不该说这些的,都是李泰惹的祸,他要是不吹嘘《括地志》里的学问,自己就不会说起三国,不说起三国就会说起《隋唐演义》跟不会提起李玄霸这个倒霉蛋。

  汉中盛产油菜,如今正是高山上的油菜收割的时候,远远地有百姓站在高坡上忙着收割油菜,见到大队的军伍习惯性的躲起来看,刚才还影影约约的有歌声传过来,这一会全没了,汉中多雨,今日本来阴沉沉的,一阵风吹了过来,淅淅沥沥的秋雨就飘洒了下来。

  雨不大,胜在缠绵,就像云烨此时的心情一样愁肠百结,这张嘴该打上封条了,文字狱的出现不是因为文字出问题,而是因为听这段文字的人心情起了变化。

  身为将军,皇帝没有下令扎营,就只好冒着大雨骑着旺财继续前行,大家的兴致都很高昂,只有旺财似乎能感受到云烨的彷徨,不时地回过头看一眼云烨,两只耳朵高高的竖起来,似乎只要发现不对,就要立刻带着云烨跑的远远地。

  和老虎在一起的感觉啊!和李二在一起比和老虎在一起更危险,但愿这是错觉,云烨这样安慰自己,回头看看自家的车队,把斗篷遮在旺财的肚子上,随着大队的人马在小雨里慢慢前行……

  ps:这是最难写的一章,要写出诡异的氛围很难,能力的原因只能写成这样了,借助汉中的往事来说命,不管是唐朝的命运,李二的命运,云烨的命运,都要有一个交代,先前就说过李玄霸和李世民乃是双生子,说李玄霸,其实就是在说李二,云烨说者无心,但愿李二不要听者有意,写完这一章,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TOP

0
  第三十八节 死尸和马屁


      都说车道山前必有路,这话半点不假,前面被泥石流掩埋的道路已经被挖开了,一个全身泥浆的官员跪倒在泥水里恭迎李二车驾的到来,前面的大军已经穿过了塌方区,李二看看崩塌的大山,叹了口气说:“做的不错。”说完话,车架就沿着铺好的道路小心的走了过去。

      那个官员如蒙大赦,仰面朝天躺在泥水里嚎啕大哭,云烨敏锐的发现他的嘴里全是鲜血,刚才不知道是如何挺过来的。

      他们居然能用人头大小的石头把这段路砌好,真是不容易,唐人工匠的能力确实不容小觑,十余米长的道路修的甚是平坦,一颗乱石都没有,一股涓涓的溪流从岩石上垂落浇在石头上之后,云烨眼前就一阵阵的发黑,那些人头大小的石头,那里是什么石头,是一个个真的人头,土层里面掩埋的不用说都是尸体。

      “夫君,这个官员和能干啊,这一路上就数这段路好走,一点都不颠簸。”那日暮把脑袋探出车窗甜甜的向夫君笑着说。

      “是啊,不错,你把头缩回去,乖乖地坐好,我们马上就找地方休息。”云烨强忍着胃部的不适把不安份的那日暮安排好,喝令车队加快步伐离开这段道路,拿人命填出来的道路多走一步都是罪孽。

      人熊,狗子早就发现了,对视一眼就一起发力把马车推出了这片人间地狱,马车走了好远,云烨都不敢回头望,生怕那些冤魂找自己的麻烦。

      皇命是无情的,军令是无情的,官员也是无情的。不知道那个活着的官员回去后如何向民伕的妻儿解释,云烨觉得自己现在就没办法向自己解释。

      扶着一颗小树在雨地里吐得昏天黑地,胃似乎到了喉咙上,只要再加一把劲就能吐出来,刘进宝把水壶拿给侯爷漱口,清水进了胃里,立刻就会引来新一轮的呕吐。

      远远地有爆炸声传了过来,这是云烨安排的,堰塞湖必须疏通。否则给下游的百姓带来的绝对是灾难,对云烨的这个安排,李二是答应了的,事实上云烨没打算管李二答应不答应,准备先做了再说。

      站在七盘关残颓的故基上北望。隐隐可见的是关中顺县的黄坝驿,这是金牛道上的最重要的驿站之一。再往北,金牛道便与云烨刚刚走出来的令他难忘的-褒斜道相接,在褒城附近左拐,穿秦岭,出斜谷,直通八百里秦川。到达中原腹地。

      绵延不绝的秋雨还在下着,在七盘关的遗址上大队人马已经休整了两天,马上就要进入秦岭,人马必须做最后的准备。这段道路需要走六天,在大雨中或许需要十天?

      这个时候才发现没有燃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大军早就开始吃干粮了,云家也只有妇人和孩子有热食吃。其余的人包括云烨都是在啃干粮,粗粝的锅盔划得嗓子生疼。仰起头吞咽一点雨水就当是喝水了。

      李二以为云家也没了柴火,特意命人送来一担,这是因为老奶奶和孩子们在,特意给的优待,云烨命人把柴火送去了后营的伤患那里,给他们熬一口热粥喝也是好的。

      皇帝的銮驾终于启动了,大雨稍微变得小了一些,山间石板路上的车辙沟里积满了雨水,好在云烨没有胡乱改动云家车轮间的距离,所以才能在这样的古迹上行走的格外顺利,车子走的又快又稳,车同轨这条政令很有必要啊。

      李二的銮驾就不行了,宽大,奢华是他的特质,所一他的车轮会经常性的陷进沟槽里将车轴折断,李二不得不向伟大的车同轨让步,乘坐窄小的马车继续前进。

      阴平古道也在这一代,因为刚刚转过山脚,一座直插云端的猛恶大山便陡然扑入眼帘。云烨知道这就是阴平古道上赫赫有名的摩天岭,就是邓艾当年领兵九死一生,最后出奇制胜,一举灭蜀所经过的绝险之地。

      此时已近黄昏,道路却由此变得惊怖险峻,阴风与岩啸顿起,四周魅影憧憧,令人胆战心寒。好在周围都是人,不用过于担心鬼神问题,这让云烨安心不少。

      大雨终于停了下来,棉絮般的白云布满了天空,摩天岭被白云簇拥着,山顶被久违的阳光照得一片金黄,这样的景致难得一见,大军不知不觉的停了下来,因为李二停下来了,他就站在山道上,仰头看着摩天岭,若有所思。

      “五丁开山遂有金牛古道,一个骗局就能让蜀王自开门户么?“云烨悄悄地问李泰,秦王这么愚蠢的计策也能成功?会屙金子的牛这么离谱的事情蜀王需要愚蠢到什么地步才会相信啊?

      “我怎么知道哦,史册就是这么记录的,蜀王为了迎接金牛和美女特意派五丁开了这条道,结果美女没来,司马错的大军进来了,蜀国就灭亡了。“

      李泰的回答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创意,云烨知道李二现在很希望有人问他一句“陛下为何在此沉思,可有所得?“然后他就能稀里哗啦的说上一大堆。

      如果没有尸体垫路这回事云烨会很乐意的充当这个佞臣角色,可是见了那些尸首,云烨宁愿问天生就没有多少浪漫格调的李泰,也不会让李二舒心畅意一回。

      天不遂人愿,李二有这样的人,那个人就是长孙,长孙来到李二的背后问:“陛下因何沉思,可有所得?“听了这句话,云烨鄙视的把头转了过去。

      “摩天岭高万丈,邓艾偷入阴平,后主刘禅开门请降,蜀国亡,可怜刘备诸葛亮一生的心血尽付东流水,可见山川之险不足为屏障,想要万世传继,需要在人心中构筑坚城。“

      云烨咬着牙根撑着听完长孙大段的马屁话,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烤的松软的土豆递给了李泰,自己口袋里还有一个。

      这两口子一个狂妄自大,另一个乃是出了名的马屁高手,而且乐在其中。善良起来能善良到极致,凶狠起来血流成河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魏征脸上的纱布终于去掉了,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白翳不见了,那双眼睛又变成了鹰隼一样的犀利,幸好他没看见那些垫道的尸体,否则不知道会伤感成什么样子,有些时候,当瞎子比当明眼人强得多,房玄龄,杜如晦,好像什么都没看见,长孙无忌认为这事就该这么办,那些老将也没有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刚刚说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自己就把百姓当成了刍狗,以后他说的话,到底那一句是真的,那一句是假的,云烨认为自己没办法辨认清楚。

      人说话其实都有时效性,当时说的时候,不能否认他的确是真诚的,但是时过境迁,这句话往往就会有别的解释,而且也能说得通,到了最后就变成了一句实实在在的空话。

      拍马屁这种事情是会遗传的,云烨拍马拍的多了,云寿难免就会遗传到一些,从马车上跳下来,袍子上兜着两只烤的焦黄的土豆,蹦跶两下子就到了皇后跟前。

      “皇后奶奶,这是寿儿给你烤的土豆,可香了。“云寿仰着胖脸期盼的看着皇后,等待皇后好好地夸奖他一下,打死云烨都不相信云寿能烤出这样的土豆来。

      长孙捏捏云寿的胖脸,笑眯眯的拿起一个土豆,剥开皮后,自己咬了一口才递给李二说:“陛下尝尝,小胖子烤的不错。“

      李二皱着眉头看了一眼云寿没好气的说:“别人都没有柴火做饭了,你怎么还有柴火烤土豆?说说,有什么好办法?“

      “那是他们太笨,寿儿在用干柴的时候就会往火里面加一点湿柴,等到干柴烧干净了,湿柴就变成了干柴,所以寿儿总是有一些干燥的木炭,也就有烧不完的柴火。“

      听了云寿的话,长孙噗嗤一下就笑了起来,李二也挠挠后脑勺,这种生活上的小常识对他来说非常的惊奇,事实上,不光云家是这样做的,一些年纪大些的斥候也是这么做的,只要去过草原的人,基本上都会这么做,牧人烘牛粪的法子而已,这是那日暮教给云寿的本事,草原上燃料奇缺,只有用这个法子,只是不能大规模运用而已,所以草原上的食物基本上都是半生不熟的就拿来吃了。

      对于云寿烤的土豆李二很满意,很给面子的吃了一个,程咬金走过来悄悄地对云烨说:“你教的?“

      云烨摇摇头,自己从来没有教过云寿这些,一件小小的事情居然能做的滴水不漏,很难得,首先,他二娘打死都不会说土豆是她烤的,打死都不会说烘柴火的事情是她教的,云寿心安理得的把这件功劳安在自己身上,毫无后顾之忧。

      重要的是拍马屁的目标明确,直趋最主要的目标,难怪长孙会在云寿闯祸之后说:“敢执此子者,老妇必啐之。”

      “老程家的子孙就少了这份机灵劲,什么人什么命,九岁看老,将来这也是人精。”程咬金在边上看着云寿和皇后谈笑感慨地说。

TOP

0
  第三十九节 被坑惨了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说的就是九月的秦岭,空气清新的让人陶醉,湿润的泥土气息,还有木叶的清香,让人只想倘佯在石板路上,不欲归去。

      天晴了,自然一路顺畅,不管是云寿的调皮,还是云暮的撒娇,甚至是云露的童稚都让云烨非常的开怀,贵族吗,就该享受,那日暮调皮的用嘴把一颗剥了皮的桂圆渡进云烨的嘴里,招来辛月的大怒,铃铛的调笑,云烨握住了辛月的手臂,在她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就跳下了马车。

      多好的情调啊,怎么就融不进去呢?云烨含着桂圆不断地嚼咕,剩下一颗硕大的核都不愿意吐掉,那颗被雨水冲刷的苍白的人头,总是出现在眼前,没人愿意当石头垫道路吧?至少云烨自己不愿意,以前以为曹操逃命的时候在华容道拿老弱的尸体垫道,今日算是真的见识了,就像那日暮说的那样,尸体的垫的道路不但平整,还很有弹性,本来这种弹性该是橡胶提供的,现在用人肉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真是,真是,他娘的。

      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形容这种感觉,云烨最后发现破口大骂或许是最合适的。松涛阵阵不知道能不能掩盖住自己的咒骂声?以前最喜欢在松涛的声响里大解,现在云烨发现一边大解一边大骂或许该是最痛快的。

      大骂其实就代表着无力,如果有其他办法云烨就不大骂了,而是选择动手,打不过李二,也不敢打,前几天还在担忧李二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白斩鸡放在供桌上,现在就想跳出来为民请命这纯粹是找死,算了吧。就当自己看错了,那些其实都是石头,一颗长得很像人脑袋的石头。

      “褒斜道上陛下用尸体垫道,云侯为何一言不发?这还是当年那个为了一个卑微的歌妓指着窦家家主的鼻子破口大骂的汉子么?”

      “什么尸体垫道,我不知道啊,没看见!”云烨转过身来,脸上的肌肉都在抖动。

      “你手里拿的是石头,不是人头,当时路基上垫的是人头不是石头。云侯打算骗自己多久?心里不舒坦吧?那条肉路走起来是否安逸?”

      老天缺心眼才会把魏征这种害人精投到世上,好不容易在乱石堆里找到了一颗像人头的石头。准备安慰一下自己,就被老家伙一语戳穿,真是不为人子。

      “还好。那种感觉不错,回去就让书院研究怎么才能让天下所有的路走起来都是那种感觉,其实不难,只要把军营里炼化油料剩下的残渣活上石头和沙子铺在路面上也能有同样的效果,郑公一席话点醒梦中人。这就回去研究一下,一大堆的沥青堆在河边不是好事。”云烨欣喜的朝魏征拱拱手就打算回自家的马车,继续让那日暮拿嘴喂自己吃桂圆,那种感觉比和魏征讨论人肉马路要好上一千倍。

      “呵呵,老夫也就是说说,云侯不必当真。几百条人命而已算不得什么,陛下的安危要紧,咱们的安危也比较要紧。几个百姓的贱命不足挂齿,云侯不必放在心上。”魏征笑呵呵的劝说着云烨,可是云烨从他的眼睛里却看到了极大地愤怒。

      “郑公,小子在南洋赚了一些钱财,总是要交过路费的。那些人用身体筑了一条路,小子没交过路费实在是不该。您看一万枚银币如何?”

      “哈哈哈,一万枚银币,云侯好大的手笔,两百多条人命算下来每人能摊四五十枚银币,人命卖到这个价钱不便宜了,他们该满足才是,可是啊,云侯,一万枚银币能买的了你的安心吗?或许有那么几个人不愿意拿性命换这几十枚银币怎么办?”

      魏征咄咄逼人不给云烨留半点喘息的余地。

      “郑公,那些人不是晚辈填的,命令也不是晚辈下的,您有事该去找事主才是,找我做什么,我现在只想把尾巴夹起来老老实实地做人,打算看到儿子成亲,闺女出嫁,再把老奶奶埋进土里,随随便便的把这辈子交代过去拉倒,您逼我做什么。“

      “哈哈哈,果然公道不在人心,人心在乎实力,褒州的录事参军已经被老夫请了令牌斩了,所有人都忘了山南西道的巡查御史今年恰好是老夫,这枚便宜行事的金牌还没人收走,都说御史出京,不能地动山摇,震慑州府,就算是失败,老夫斩了陛下刚刚亲点褒州刺史,此举你认为可否算得上地动山摇?“

      完了,老家伙疯了,这是狠狠地抽了李二一记耳光,地动山摇?接下来的事情才会地动山摇,就不知道老家伙能不能扛得住李二的怒火。

      “小子能做什么?您已经把事情做的这么绝,我还能做什么,我本来打算过两年找个借口把这个刺史弄死,被您抢了先,您这么逼我,一定有事交代,小子洗耳恭听。“

      云烨不知道魏征已经把天捅了一个大洞之后找自己做什么,补天的本事没有,看看能不能帮他善后,估计魏老头这回没什么好结果。

      魏征似乎看透了云烨的心思笑着说:“老夫倒霉自然不会牵连云侯,家小陛下也不会为难的,这一点可以肯定,老夫只要求云侯能在老夫出事后,保下侯君集家小的性命,这事本来是老夫必须做的事情,看来没什么机会了,就拜托你了。“

      “这事您不说我也会全力以赴,小子受侯家恩惠良多,岂能在这个时候袖手旁观。您只管放心,就算是没有人肉路面的事情,小子也会拼尽全力。“

      魏征点点头拎着手里的盒子就要去李二的帐篷里。

      “郑公,您手里的盒子装的什么?不会是要和陛下火并吧?“

      “哈哈哈,这里装的是害民恶贼的人头,老夫这就要去问问陛下,二百四十七名百姓何辜,要遭此毒手?云侯,老夫去也。“

      老家伙潇洒的就像是拎着礼盒去拜访老友,谁能知道他已经做好了承受狂风暴雨,接受最糟糕的命运,这一瞬间,云烨认为自己把老家伙的眼睛治好,实在是太正确了,大唐或许真的少不了这样的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因为皇帝的帐篷边上已经跪了一地的御史,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正在等待,魏征的到来好一起向皇帝发难。

      奶奶的,这群家伙惹不起啊,以后见了穿御史袍子的家伙必须要绕道走,这是一群根本就不在乎自己性命的疯子。

      和高大的魏征相比,云烨乖乖地把身影藏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捂上耳朵,蹲了下来,什么都不行听,什么都不想看,如果能钻进松鼠洞云烨一定会钻进去,连松鼠都看不起云烨猥琐的姿态,从树顶上往下扔松果砸他……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云烨开始用小小的声音吟诵《出师表》好有声音在自己的捂住的耳蜗里轰鸣,这样自己就听不见李二的暴怒声,魏征的斥责声,军士的骚乱声,群臣的哀求声,要知道捂上耳朵之后自己的声音在耳蜗里会变得更大。

      背着背着,眼泪就哗哗的往下淌,当忠臣确实需要胆量,可惜自己没有,也不敢,只能猥琐的躲在树背后悄悄地背诵《出师表》希望皇帝能再一次容忍魏征一次,看在他苦心孤诣的份上不要夺走他的生命,虽然背诵《正气歌》显得更加宏大慷慨一些,但是云烨不由自主的选择了《出师表》,因为刘禅不会杀诸葛亮,文天祥写了《正气歌》就死了。

      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讨厌魏征其实是一种嫉妒心在作祟,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以前都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一群当了基石的百姓,他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了,这种人确实活在自己的周围,不佩服不行。

      恨自己不争气,又被魏征感染的心头思潮澎湃不休,所以就任由眼泪肆意横流,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记住了,一会出去了一定要把眼泪擦干净,点一堆湿柴,就说想烤土豆,眼睛被烟熏坏了。

      透过迷蒙的泪眼,云烨发现自己周围好像站满了人,“嗷“的惨叫一声就落荒而逃,也不管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什么人。

      李二一脸黑线的问魏征:“他跑什么?“

      魏征嘿嘿的笑着说:“大概是被陛下看到他痛哭流涕的样子羞愧难当,自然要跑了。“

      李二疑惑的说:‘背《出师表》能背的嚎啕大哭的也就他一个人吧,这里又不是五丈原,就算是怀念诸葛亮的丰功伟绩,忠心一片,也不至于哭成这样,一定有古怪。“

      魏征打开盒子从里面掏出一面印绶对李二说:“陛下,高丽战俘已然处决完毕,微臣缴令!“

TOP

0
  第四十二节永州蛇


      寒辙过寒山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和尚,不过这和和尚看中了寒辙的驴子,趁着寒辙下了驴子接桑树上的小娘子往下扔的桑葚吃的时候,一拳就把驴子打死了。

      吃桑葚总是会把嘴巴弄得黑黑的,样子有些滑稽,小姑娘们吓得纷纷从桑树上溜下来,跑进了桑林的深处,这让寒辙很是伤心,其实自己的相貌还是不错的,在邕州的时候,给自己抛媚眼的姑娘不在少数,这必定是自己有个黑嘴圈的缘故。

      不过他很快就开心起来,因为他发现小姑娘们不是在躲避自己,有一个小姑娘把头从树后探出来勇敢的示意他快点跑,那个和尚很凶恶。

      寒辙咧着黑黑的嘴圈笑了起来,把那头已经死掉的驴子送给了那个勇敢的小姑娘,山区的人虽然有猎物,但是她们却很少有肉食。

      至于那个和尚已经像一滩烂泥一样的倒在地上,寒辙把驴子的笼头套在和尚的脑袋上,褡裢挂在和尚的颈项间,自己骑了上去,他打死了自己代步的驴子,就该代替驴子做该做的事,寒辙认为这很公平,一刀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新驴子就奔跑起来,速度还不慢。

      这头驴子的性能到底还是不如自己以前的那头驴子,走了五十里路之后寒辙就后悔了,因为他无论怎么把刀子扎在和尚驴子的屁股上,这头驴子都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刀子扎进去,已经没有什么血往外流了,倒是招来了很多的苍蝇。

      换了很多地方扎都没有太好的效果,寒辙只好让自己的两条腿充当自己的驴子,背着褡裢大摇大摆的进了江南西道的永州古城。准备买一头新的驴子代步,他打定了主意,这回要是再有人敢把自己的驴子打死,一定不给他当驴子的机会。

      离开云烨的时候,老管家给寒辙的褡裢里面装了很多的金币和银币,最后担心大少爷不会用钱,特意给他装了一些铜子,还特意带着他到市面上介绍了钱币的用法,告诉他金币和银币乃至铜子的兑换比例。寒辙本来就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这些事情自然难不倒他,两个铜子就能买一个大大的驴肉烧饼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

      在荒野里走了七八天,寒辙决定找一家大大的店铺好好休息一下,洗澡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做的。他讨厌自己身上粘糊糊的。

      万家老店确实很大,房间也非常的不错,干净的被褥还散发着阳光的气息,这是他最喜欢的,于是决定多住几天,洗洗身上的风尘,给了掌柜的一枚金币当店钱。就说要洗澡。可能能寒辙说的模糊了一些,他只说要最好的洗澡方式。

      于是七八个花枝招展的小姑娘就出现在他的澡盆周围,虽然很不习惯洗澡的时候有女人,寒辙还是决定要试试。云烨说过,要了解这个世界,首先就要融进这个世界才对。

      以前洗澡的时候,憨奴会坐在墙角。寒辙自己洗,现在那些小姑娘的手不断地在他的胸膛。后背上抚摸,甚至还有胆大的把手探进了水里……

      这他娘的就不是洗澡,寒辙有些生气,把这些小姑娘都撵了出去,看着她们含泪欲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那个给自己扔桑葚的小姑娘,自己走的时候,小姑娘站在死驴的旁边就是这个样子。

      赤条条的站起来,给那些小姑娘一人给了一个金币,让她们买点好看的衣服,因为她们穿的实在是太少了,大半个胸脯都露在外面,自己的妹子要是这样穿,寒辙一定会发怒的,没了管家和神奴的照顾,寒辙对这个世界展现了自己的见解。

      小姑娘们立刻就笑着施礼出门,看她们欢快的样子,寒辙自己也感到非常的快乐,回到澡盆里继续洗澡,澡盆里的花瓣让他感到非常的舒坦。

      洗完了澡,就有一个跪坐在门外的小姑娘走进来替他穿好了衣衫,挽好了发髻,从寒辙的褡裢里挑出来一支白玉簪将他的头发固定好。

      云烨的衣服不是白的,就是青色的,白色的是里衣,青色的是外袍,在邕州的时候寒辙没了衣服就去拿云烨的过来穿,以至于辛月给夫君做衣服的时候,必定要多做一套出来。

      这个世界上最会打扮人的其实就是青楼里的女子,小姑娘明显的已经把寒辙当成了自己将要完成的艺术品,等到小姑娘蹲下身子将衣角拽平之后,一个浊世的佳公子就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从小姑娘迷醉的眼神中寒辙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以前辛月说这话,他总觉得不真实,现在他确定了,辛月说的是真话。

      行走人世间没必要那么聪明,你要是奸的像猴一样,没人愿意搭理你,说不定狗都不理你,傻一点,迷糊一点,你会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太精彩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寒辙记得云烨的这句话,并且奉行不虞。

      “这个英俊的公子一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秋娘给他插得簪子最少值十枚金币,我以前在刺史公子的头上见过这种白玉簪,那还是唱花会的时候,不过刺史公子和这位公子根本就没法比,这位公子不但英俊,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是心善,见不得女子流泪,哪有一打赏就打赏一枚金币的,傻傻的,不知道今晚他会不会要我们侍寝?”

      说这话的是一个红衣女子,几个人里面就数她的胸膛最饱满,说这话的时候还有意无意的挺挺胸膛,立刻就引来一大片的娇笑声。

      说到侍寝寒辙就有些伤心,该死的云烨居然告诉他,他今后想要一个聪明的孩子太困难了,只有多多的播种才行,百十个里面总会有两三个聪明的,这事纯粹要靠运气。想到这里寒辙的拳头就被自己捏的格吧格吧的响,只有彻底的把那个该死的魔鬼杀掉,自己才能去想这些事情,要不然自己的孩子不管聪明的,还是痴呆的都不可能逃脱他的魔掌。

      除过不时地想起那个恶魔,寒辙对自己的行程还是很满意的,他很享受这一趟长途的旅行,既然是旅行,那就好好享受,所以他在永州最好的酒楼里要了一大桌子的菜肴,只要是他没见过的都要了,因为还有七个小姑娘也要跟着吃。

      小姑娘们一个个瘦瘦小小自然吃不了这么多,于是她们就傻傻的看着寒辙一个人把一桌子菜吃的干干净净,味道并不好,和云家的饭食没法比,甚至还比不上公主号的饭食,但是寒辙就想填饱肚子而已,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吃饱了饭就去逛街,寒辙很少逛街,在邕州的时候被小丫拖着逛了几回,就对逛街深恶痛绝,因为那些女人逛街不是为了买东西,纯粹是为了和掌柜的吵架。

      但是在永州,他却想逛逛,听说这里有一种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寒辙不在乎这种蛇的医药功能,他比较看重这种蛇的另外的功能,比如云烨说的咬人之后必死的这一功能,这话是云烨对孙思邈说的,孙思邈也很希望找到这种蛇,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功能,寒辙当时在场,他比较相信云烨的见识,他说咬人必死,他就想让这种蛇去咬一下自己的那个父亲,看看他到底会不会死。

      永州和其他州府一样也有东西二市,城外还有草市,小姑娘们很开心,因为不管她们要什么东西,寒辙都会买给她们,不过她们也很自觉,不管要太贵的东西,红衣女子咬着牙要了一件岳州出产的纱衣,这件衣服她已经看了很久了,一直买不起。

      寒辙笑着让掌柜的把纱衣包起来,并且问别的小姑娘是不是也喜欢别的衣服他可以一起买下来送给她们,掌柜的用看白痴的眼神包起了七件纱衣,直到寒辙拿出一枚金币问够不够的时候,他就收起了鄙薄的目光,换上了尊敬的眼神,土包子和真正的富贵公子虽然花一样的钱,但是的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

      小姑娘们很不理解寒辙这样的翩翩公子为何要去买什么毒蛇,还是在永州让人谈蛇色变的那种,虽然很害怕,却舍不得离开,强忍着不适,陪着寒辙去草市购买,城里不许这样的毒蛇出现。

      寒辙很满意,把一只兔子扔进了蛇笼,那只兔子很快就抽搐着死了,一条狗扔进去,狗也很快就死了,他把自己的手在众人的惊叫声里伸进蛇笼抓着这条大蛇的七寸观看两颗白皙的毒牙,不错,上面还挂着两滴毒液,这条蛇把身子缠在他的胳膊上,用力的缠紧,青色的衣绣上缠着一条黑白分明的毒蛇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太满意了,云烨确实见识过人,他说这种蛇毒性很大,这种蛇的毒性果然就很大,寒辙担心一条毒蛇咬不死自己的父亲,就特意买了十条,算上胳膊上的这条捕蛇人送的,整整十一条,他很想看看吃了从云烨那里偷来的迷药之后的父亲能不能在这些蛇的攻击下活下来。

TOP

0
  第四十三节熊掌


      因为寒辙英俊多金,又带着七个美女,加上身在草市,身边又没有护卫,家丁一类的人物,那些眼看着寒辙从沉甸甸的口袋里掏金币的无赖心里就多了一些想法。◎文學館r/>

      在寒辙四处张望打算找个不顺眼的人试试毒蛇咬人之后到底会有什么反应的时候,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三条好汉,好汉们认为一个人有钱就应该大家一起花,七个漂亮女人寒辙的小身板也应付不过来,准备帮帮寒辙的忙。

      寒辙非常高兴有人自动站出来帮自己的忙,很认真的问了三位好汉,是不是真的打算帮自己,在七个女子绝望的哀泣声里,三个好汉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这个富家子真是太上道了,决定一会玩完女人,再把钱拿走,就放过这个富家子一马。

      等到三个人都被捆在树上,寒辙抓着蛇头,小心的挤出毒牙,准备请他们帮忙的时候,后悔已经晚了,草市上的人已经跑得一个不剩,七个小姑娘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已经尿裤子了。

      寒辙也觉得这样做会吓坏小姑娘,又给七个小姑娘一人给了一枚金币,让她们自己赶着马车回永州城,他还要继续做实验。

      胆子最大,胸脯最高的红衣女子嗫喏了好几下想让寒辙停手,因为不管从哪里看,寒辙都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对女人有礼貌这一点他也是从云烨那里学来的,因为云烨似乎对家里的女人都很宠溺,寒辙自然而然的认为这是属于白玉京的优雅。

      将红衣女子揽进怀里,拥抱了一下,嘴唇轻轻地在她贴着花钿的眉心吻了一下,横抱起来放到来时乘坐的马车上,细心地帮她理好散乱的裙摆。就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那匹老马就拖着马车晃晃悠悠的往永州走,红衣女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放声大哭起来,她很清楚的知道,这一别将是永诀。

      红衣女子的哭声远远地传过来,寒辙抽抽鼻子笑着说:“难怪云烨这个王八蛋会这样做,这种被人记住的滋味确实不错,就是有点费钱。”

      重新抓了一条毒蛇。把毒牙在第一个好汉的手上扎了一下,又在另一个好汉的脚上扎了一下,到了第三个人的时候,他选择了颈项,毒蛇一连咬了三个人。似乎有点委顿,寒辙把它放回笼子,就坐在石头上看这三个人的反应。

      被毒蛇咬了颈项的那个人脸已经黑了,扒开眼睛能看到里面血红一片,寒辙非常的满意,永州蛇的毒性果然猛烈。

      咬了手的那个还在挣扎,一条黑线已经蔓延到了肩膀。寒辙一刀就把这个好汉的胳膊剁了下来,看着飙出来黑色血液点点头,毒气已然攻心。

      第三个人就没有太好的效果,毒气居然停在大腿上不往上走了。寒辙正奇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这个好汉扭曲的脸,这才明白,这家伙被活活吓死了。人死了血液不再流动,毒气自然也就不会蔓延了。

      “老家伙不会被吓死吧?”寒辙喃喃自语了一阵子。就摇摇头,这不可能,老家伙说不定会非常享受死亡降临的感觉,不过这样也好,死了一了百了,如果不是有妹子需要照顾,寒辙连自己都想杀死。

      以前高高在上的时候藐视人伦这回事,到了人世间才发现这是他妈的一条天条,是不能违背的,就连野兽都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自己的家族却如此的偏执,导致的结果就是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污秽的血液。

      那个人自己到底该如何称呼?爷爷?还是父亲?能和自己的女儿干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情的,也只有那个老魔鬼了,他必须死,一定要死!

      平静下来寒辙这才发现自己面前的那具尸体已经变成了肉酱,自己的头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剁碎的肉沫子,有七八个捕快站在远处,看着他大声的鼓噪却不敢过来。

      寒辙拿着肥皂跳进了小河沟,把自己洗干净之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这才把蛇笼放在自己买好的驴车上,赶着驴车沿着古道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永州……

      永州对他来说不过是自己旅途中的一处休憩的客栈,很快就忘记了,但是永州的捕快们却永远记住了一个恐怖的碎尸恶魔,自然,永州城最大的一家青楼,也总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美丽歌姬喜欢趴在窗户上看底下的人群,一年又一年……

      一辆没有顶盖的马车跟在一小队骑兵后面在秦岭蜿蜒的山路上无精打采的走着,旺财就不喜欢拉这种又笨又难看的车子,家里雪白色的轻车才符合自己高大威猛的身材,可是军伍里没有,它就只好勉为其难的拖着,云烨躺在铺的厚厚的车板上,一个盹,一个盹的补觉,昨晚上的篝火晚宴很成功,李二大肆的赞扬了一番,认为以后狩猎的时候要多搞搞这样的晚宴,尤其对小丫献上的的舞蹈评价很高,认为这样的野人舞蹈欢快而奔放,节奏感强烈,让人热血沸腾,很美,长孙决定了,回到长安就让小丫教出一队专门跳这种野人舞的歌姬来。

      云烨很清楚,生性活波的小丫穿上蒙家寨子的半截裙很适合跳这种简单粗旷的舞蹈,更何况这种舞蹈已经被天魔姬改编过,立刻就显得很上档次。与其说长孙对小丫有信心,不如说它是对李渊曾经的宠姬有信心。

      云侯路过摩天岭感怀诸葛一生的功绩不由得潸然泪下,这一事实已经在士林中广为传播,多么优美的情感啊,诸葛一生忠谨无双,智计百出的为蜀国谋福利,虽然功败五丈原,让人扼腕叹息,却不能抹杀诸葛刚上的情操,更何况云侯在悲伤之中写下了“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的优美对句,就连房相,杜相这样的人物念到这两句对句之时,也忍不住涕下,陛下闻听之后说这是云侯第一次由心而发的做文。

      文豪获准的恩遇就是不必骑马,可以乘车,这里的乘车,指的是羊车,弄一头巨大的山羊拖着自己到处走,想当年乌衣风流的晋代名士赶着羊车专门到妇人扎堆的地方让她们拿果子砸自己,这是多么美的传说啊,不过人家潘安是因为长得漂亮,那些妇人想必不舍的把他砸死,要是云烨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再加上长安民风彪悍,危险系数就会更高。

      羊车就算了,还是把旺财套上比较靠谱,旺财喜欢咬前面战马的马屁股,已经咬跑了三匹马了,这要再把这匹马的咬跑,它的前面就没有碍眼的马屁股了。

      旺财忽然合上了自己的嘴巴,悄悄地拖着车子往队伍里靠了靠,同时甩着尾巴把打盹的云烨弄醒,云烨一见旺财警惕的样子就知道有麻烦了,可是他想不通自己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里,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危险。

      不光是旺财在警惕,几位老将胯下的战马也昂首嘶鸣起来,云暮的大狗旺财也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这是有大型的野兽过来了。见了鬼了,野兽敢冲击人群?

      不远处的响起了李二嚣张的笑声:“不容易,朕以为你真的能忍得住,没想到快出山的时候你还是跟来了。“说完就一脚踹在一头绑在车架上的小熊身上,那头小熊嗷呜的叫了一嗓子,可能它也闻到了母亲的气味,叫的越发的来劲。

      云烨发誓没见过这么大的狗熊,肉山一样的身子从山上滚了下来,一头就冲进了队伍,这家伙的身上糊满了松脂,弓箭根本就穿不透它的厚皮,一爪子就把一匹马的肠子抓了出来,战马哀鸣着将骑士压在身子底下,骨折的声音云烨离得老远都能听见。

      那些侍卫很有默契的闪开,狗熊咆哮着就向拿着弓箭的李二冲了过去,李二的第一箭准确的钻进了狗熊胸口的白月牙,这里是狗熊最脆弱的部位。

      云烨有些伤感,人家狗熊不过是想把儿子救走,至于非要置人家于死地么?李二太卑鄙了,有本事一对一。

      很没意思,李二射了三箭这只很大的狗熊就彻底的完蛋了,只能躺在地上喘气流血,其中一箭从眼睛贯进了狗熊的脑子,严松提着横刀在箭尾的部位用刀背拍了一下,那支箭就从狗熊脑袋的另一边穿了出来,狗熊顿时就没了气息。

      杀只狗熊而已,整支队伍都发出万胜的欢呼,不明白好几万人杀死一只狗熊有什么好得意的,回头问程咬金,老程鄙夷的看了云烨一眼说:“小子,杀了这头山中之王,就好比在战阵上斩将夺旗,是大荣耀,当然,要是活擒就更加了不起了。“说完就加入了欢呼的人群。

      “陛下擒虎射熊之威尚在,我大唐必定国势昭昭,臣为陛下贺!“房玄龄恭贺完毕,立刻又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喊得口号居然是战阵上才有的”万胜!“

      对于这个云烨不太在乎,他只在乎狗熊身上四只肥厚的熊掌如何处理,现在已经到了秋天,这只狗熊全身涂满了松脂,必定是专门去掏了蜂窝吃蜜糖,两只熊掌上绝对已经糊满了已经结晶的蜂糖,再加上各种果子的浆汁,这两只爪子一定已经被腌制好了,本来是狗熊冬天没事干舔熊掌充饥做的准备的,现在全部便宜了李二。云烨很希望李二能把这两只前掌给自己,这比坐羊车好多了。

TOP

0
  第四十五节 回家后的序曲


      到了山口,风很大,吹得旗幡猎猎作响,来自关中平原的气流从这个狭窄的通道里会一直到达湿润的汉中。

      旺财忽然变得狂躁起来,刨着蹄子不断地嘶鸣,李二嗔怪的回头看一眼,就对云烨挥挥手,示意他可以滚蛋了,出口就在蓝田县,站在这里就能看到玉山的顶峰,旺财闻到了熟悉的气息,那里还按奈得住。

      云烨全身甲胄,坐在马上向李二施礼,然后就松开了旺财的缰绳,旺财欢快的叫了一嗓子,后腿站立起来,身子就窜了出去,这是它一向的出发方式。

      房玄龄指着狂飙的云烨对李二说:‘陛下,看到他们,微臣忽然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想当年陪着陛下征战万水千山从不觉得疲惫,现在不过骑着马走了五十里路,浑身的骨头就酸痛,真是年岁不饶人啊。“

      “嘿嘿,房卿,我们征战的脚步才开始,休要言老,在朕还能披甲作战的时候,就不要轻易说老,回去之后我们烹熊食肉,定能让你找回往日的雄姿。云烨的马术不过尔尔,仗着胯下是匹通灵的宝马炫耀而已,我等征战多年会比不上一个后辈,笑话!”

      李二胯下的赤骥宝马早就不太服气旺财的嚣张,平日里都是它先跑的,感觉自己的缰绳松了,立刻嘶鸣一声也跟着窜了出去,严松,断鸿紧紧地跟上,一大队侍卫也立刻呈扇形扑了出去。

      房玄龄大笑出声拿自己的马鞭挥舞一下大声的喊了一声:“走啊!”大队人马顿时加速烟尘滚滚的奔向平原。

      在泥土道路上奔跑一向是旺财的最爱,它除了没戴辔头,其它的装束和别的战马无异,云烨不愿意往旺财的嘴里放马嚼子,所以它可以一边跑一边叫唤,似乎非常的开心。

      李二胯下的赤骥乃是真正的汗血宝马。旺财还跑不过,不过比起聪明,十匹赤骥也不是旺财的对手,拿牙齿啃赤骥的屁股,旺财干过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非常的嫉妒赤骥比它还要纯正的毛发,感觉旺财在故意放慢速度,云烨就知道不好,这个夯货又要使坏。要是把赤骥咬的惊了,李二摔下来,自己的苦头就吃大了。

      一勒缰绳旺财的脑袋就转向小路,这条小路是直通玉山的小路,李二要去长安。不会走这条路的,云烨听见李二大喊了一声“无耻”,装着没听见,一溜烟的就不见了。

      李承乾带着留守的官员在十里亭迎驾,李二不能和云烨胡闹,恨恨的沿着大路飞奔了下去,国朝的礼仪怎么也比怄气重要。

      没了可以炫耀的对象。旺财就不愿意卖力的奔跑了,像一条狗一样东闻闻,西嗅嗅,还在小路中间洒了一泡尿。转过头要去闻,被云烨强行驱使着向前走,人家越来越多,云烨记得三年前这里还是荒草萋萋的一片。现在怎么就多了这么多的人家?

      每家都是土坯房,有的加了一点砖帽的就算是富户了。和云家庄子差的太远了,齐胸高的院墙可以对院子一览无余,男人都不在家,一个正在给婴孩哺乳的年轻妇人抬头看见一个全身铠甲的府军,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哺乳,那匹怪马还不住的翻嘴唇做怪相,羞恼的啐了一口,就掩上了衣襟,大声的喊婆婆。

      一个青衣妇人拎着扫帚破口大骂,熟悉的关中腔让云烨差点流下泪来,拨转马头,落荒而逃,关中妇人的强悍自己早就领教过。

      都说少不出关,老不入川,说是少年人出了关就要去作战,说不定会埋骨荒野,老不入川是说老年人不适宜入川,那里道路险阻,一旦入川,很难埋骨家乡,关中是云烨的魂魄所系之地,骨子里的牵绊让他对这片土地充满眷恋。

      自己少年就出了关去和草原上的野人作战,可谓将生死抛诸脑后,如今能平安归来,自然是要感谢上天对自己的眷顾。

      该死的旺财趁着云烨伤怀的时候,把人家晾在绳子上的花裙子叼着跑了,嚼了两下就吐到地上,还拿蹄子踩两下,一点都不好吃。这就要了命了,一个胖胖的梳着闺女头的小娘子顿时就嚎哭起来,云烨只好扔给她一枚银币,这才带着旺财这个惹祸精往云家庄子跑去。

      刘进宝带着家将好不容易追上了侯爷,人和马都是汗津津的,旺财跑不过赤骥,但是比起刘进宝他们的坐骑,就快的太多了。

      人一多旺财就得意,故意踢拉车的老牛一蹄子,或者狂奔着把一只狗撵的无处藏身都是它的乐趣,这样的马骑不成了,云烨松开了旺财的束缚,随它胡闹,自己骑上刘进宝的备用马,慢慢的往家走。

      不但旺财和云烨感到舒坦,刘进宝也是眼泪哗哗的,自己的丑婆娘带着闺女不知道活成什么样子了,近乡情怯,反而少了很多的话。

      “都回家去,明天去家里领赏钱,每人二十个金币,这次去岭南的都有份。”云烨看到了那座熟悉的牌坊,就大声的宣布解散。

      话音刚落,身边就没人了,刘进宝这个狗日的跑的最快,这是把家里的丑婆娘当宝贝了,马鞭子不要命的抽在马屁股上,恨不得一步就跨进家门。

      进了牌坊,旺财比云烨有面子,叫了一嗓子,就有蹲在墙根的老爷爷问同伴:“得是听到旺财叫唤咧?”见同伴点头应是,就激动地站起来,见一匹枣红色的健马撂着蹶子就跑了过来,菜摊子上嚼一口就吐掉,不认识旺财的摊贩正要拿扁担抽,老爷爷就大声说:“你动一下给我看看,这是云家庄子,正主回来咧。”

      然后就抱着旺财的脖子哭的稀里哗啦的,这三年多云家庄子没有了主心骨,庄子上的笑声都少了很多,总算是回来咧。

      “王三,王三,我看你改名叫王八算了,还不把稠酒热好,以前卖稠酒的都知道规矩,到了你就啥都不知道,三把果干一把桂花,要是偷奸耍滑你就不要来云家庄子了。”

      已经长得半大的孩子赶紧凑过来教弟弟妹妹给旺财挠肚皮,云烨知道旺财的德行,脖子上的钱袋给它装的满满的,眼看着它抖着肌肉带着一大群孩子在集市上找好吃的。

      老人看到云烨弯下腰问安:“侯爷安好?老奶奶安好?夫人和小公子可安好?”

      云烨下马扶起老人说:“都好,都好,旺财等不及先跑来了,祖母和夫人她们就在后面。”

      “侯爷此次回家,可还要出去?”老人又问。

      “海波平静,举国无敌,我应该能宽松几年。”不回答不行,一大圈人围拢了过来,都是自家的庄户,必须给他们一个准信好安他们的心。“

      “这就好,这就好,边疆无战事就好,侯爷为国征战不休,也该清享几年了。“对云烨说完这句话就转身对庄户们说:”侯爷回来了,不出去了!“

      云烨笑着从人群里穿过,看见白发苍苍的老江和显得越发苍老的老庄,还没有搭话,就听老庄跪地禀报:“启禀侯爷,您走之后府中不晋,老奴总共擒到夜入府中的吐蕃贼人四人,如何处置请侯爷示下。”

      “斩,将人头送至吐蕃大相禄东赞面前,告诉禄东赞,侯爷我不日将登门拜访!”老庄,老江一起单膝跪地大声回答:“喏!”

      这一幕是老庄他们特意安排的,云家庄子沉寂了三年多,家主回归,就必须向四周不怀好意的邻居告知一声,人头是最好的宣威方式。

      云家房顶上表示家主统军在外的画戟还戳在那里,就有人敢偷偷摸摸的往家里闯,逮着了就是死罪,砍头都算是轻的,这在大唐乃是保护出征将官家小的惯例。

      家门前站着离石和云姑姑,云烨躬身一礼谢过他们这段时间操持云家的辛苦,离石上下打量一下云烨,点点头就进了院子,云姑姑抱着云烨哭的泣不成声。

      扶着已经很富态的云姑姑进了家门,院子里的仆役都在,一起恭迎家主回归,云烨说了一声“赏”就进了中门,留在家里的姑姑婶婶们又哭成了一团,中间还夹杂着喋喋不休的告状声,云烨坐在椅子上笑眯眯的听她们抱怨,其实没什么好抱怨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现在对家主说出来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宣泄而已。

      侯爷回来了,因为还有军务在身,一面硕大的云字帅旗立刻就被老庄他们升起,代表着正主就在府中。

      这面旗子好像让云家庄子在一瞬间就变得生动起来,仆役们开始出门采办,喜滋滋的,脸上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从刘进宝他们嘴里流传出来的段子已经开始在庄子上蔓延。

      什么侯爷在南海平定几十个国家了,在辽东最危急的时刻万里驰援,三天攻下了大军围困了半年多的坚城了,侯爷靠三艘船就把南海上的最凶恶的海盗全部干掉了,等等等怎么玄乎怎么吹,不过鼓舞人心的效果极好。

TOP

0
  第四十七节 死人的希望


      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难道这是真?齐王府已经成了歌舞场,阴妃为了把儿子的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特意花了很多的钱装点了齐王府,现在看起来,齐王府像妓院多过了像王府,云烨到来的时候,李佑已经喝醉了,迎接他的是李佑的舅父阴弘智,他现在才是齐王府的长史。

      云烨的脸上的寒霜似乎能让人窒息,冷冷的看了一眼阴弘智,一步就跨进了齐王府,阴弘智讪讪的跟在后面,在云烨面前他这个国舅的身份还上不了台面。

      “阴家早年掘了陛下祖坟,阴弘智这些旧事你已经忘记了?“走进大厅,云烨一脚踹开了一个要上来敬酒的醉汉,坐在软榻上直愣愣的问阴弘智。

      阴弘智的脸色大变,想要接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呐呐的把话在嘴里玩味,不知道云烨为和会问起这些事,这些事已经是阴家的大创疤,从来没有人提起,云烨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起来是何目的?

      “你叫燕弘信,是阴弘智的妻舅?听说你有拔钉之力,我的一个家将不太相信,你们试试吧,如果你败了,我会招收你进岭南水师,南洋的小岛上缺了一位守岛兵卒,你就去那里吧,这一辈子不要想着再回陆地了。”

      云烨放过了阴弘智,却对燕弘信下了死手,谁都知道只要他进了岭南水师,半条命就已经不是他的了。

      瘦高的燕弘信站了起来,云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好高,浑身的肌肉黑黝黝的,说不定真的能把钉进木头里的钉子拔出来。

      “云侯,却不知在下赢了又如何说?”燕弘信对自己的力气非常的有自信。

      “赢了?你赢了就会立刻被乱刀砍成肉泥。”云烨从盘子挑了一个核桃,让狗子捏碎了给自己。挑着里面的核桃仁边吃边说。

      “云侯这是消遣下官来着,却不知齐王殿下同不同意。“燕弘信立刻就紧张起来,云烨这是根本就不打算让他活命,只好把齐王祭出来。

      “李佑,你是不是还活着?活着的话就吱一声,敢给我下帖子请我,怎么我一来就装醉?多少年了怎么还是这副狗熊胆子,当年给你换了一颗羊心,看来换错了。我该给你换上一颗狼心才是,至少你还有胆子面对我。“

      “帖子不是我下的,是我母妃给你下的帖子,我才知道。”李佑躲不下去了只好从布幔后面走出来,一出来就给云烨行礼。

      “权万纪哪去了?我记得陛下请他当了你的先生。这样热闹的场面没有先生在,有些逊色啊,我还听说有人给你出主意干掉老权,不如就由我代劳如何?”

      在云烨锥子一样尖锐的目光下,李佑小声的说:“都是酒后之言当不得真,您别看这里到处都是女人,我可是一个都没碰。您是知道我的,我喜欢热闹。“

      云烨看了李佑一会点点头说:“这话我信,你和小丫也算是一起长大的,这点情义还是有的。如果不是看在这点情分上,我根本就不会来。”

      云烨作了恶客,好些人想要偷偷的溜走,都被云府的家将拦了下来。齐王府的侍卫都站的整整齐齐的不敢乱动,一个绯衣女子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大厅,那是阴妃的贴身侍女。

      一个枯瘦的老头子匆匆的走进大厅,看到云烨之后施了一礼问:“云侯那里听说齐王准备杀死老夫的,现在老夫亲口告诉你,这是一派胡言,您是李佑的亲眷断然不可血口喷人,老夫再说一次,绝无此事。”

      听着老头子信誓旦旦的话语,云烨向老者拱手说:“这还是在京城,如果在齐州,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作为先生,您是合格的,您打算维护他到什么时候?”

      权万纪梗着脖子说:“引导辅佐齐王,是我权万纪的职分,云侯不满可以弹劾,如此指责就过了吧?你云府的家将控制了齐王府,老夫倒要问云侯一句,你要干什么?上下尊卑,国法纲纪你还要不要了,这里是长安,不是能让云侯为所欲为的大海。“

      又是一个不要命的,大唐的这种个人满地都是,万年县的县令硬是梗着脖子把高阳的车架拆了,被李二揍了三十板子硬是一步一挪的出了宫门,从头到尾都不认错,只因为高阳为了能让自己的车驾好进出坊门,把坊门给拆了。

      现在权万纪又是这样,云烨都能想到明天自己名字绝对会出现在一本弹劾的奏章上,这些人不懂得变通,全身都是刺,不能碰,碰一下就会扎人。

      趁着权万纪和云烨对峙的功夫吗,客厅里的客人纷纷从小门溜了出去,云烨刚要命令人熊拦住他们,权万纪跨前一步挡在前面,不让云烨过去。

      整个大厅立刻就空旷了许多,就剩下云烨,李佑权万纪,李佑扶着权万纪坐下说:“先生,确实有人这样对我说过,已经被我斥退了,您放心,我李佑自束发就学以来,虽然行事荒唐,但是大逆不道之事却是万万不敢做的。“

      权万纪拍着李佑的手说:“老夫清楚,你喜欢宴游,其实是因为过于孤单了,因你外祖父的关系,其余的皇子都远远地避开你,让你觉得悲苦,只有满大殿都是喧哗的人群你才能感到一丝温暖,老夫来齐王府已经三个月了,该看的都看清楚了,你结交的这些人都不是什么正人,包括你的舅父阴弘智,他辜负了你母妃对他的期望。

      你还记不记得老夫第一次到齐王府疾言厉色的训导你,尖酸刻薄的语言几乎被老夫说尽了,你虽然被骂的很痛苦,可是你一直都在躬身受教,老夫也是教了一辈子书的人,你是不是出自内心的敬师焉能看不出来?

      陛下在你身上投注的心血很少,甚至是漠不关心,做任何事从不考虑你的感受,封你齐王,还是李元昌病故之后掳夺的王位,你母妃在宫中身份微妙,从来不敢为你多争取一些,除了你的婚事,从不敢多说一句话。

      不过李佑啊,你知道你母亲为了能让你娶云丫废了多少心力么?云家的嫡亲闺女没那么好娶,不信你问问云侯,他恐怕也不是很愿意吧。

      你母后用了三年之功绣制了百鸟朝凤裙,在娘娘大寿之时亲自献上,娘娘为你母妃一片怜子之心所动,答应亲自向云家求亲,陛下作伐这才有了你一个月之后的大喜日子,你万万不可辜负了你母妃的一片苦心。“

      李佑绝望的看了一眼云烨,权万纪不说这些话还好,说了这些话立刻就把李佑的自信心击打的粉碎,云烨自己也觉得李佑很惨,都活到要靠未来的老婆保护的地步了,还活个什么劲啊。老王八蛋权万纪根本就不会教育年轻人,一番语重心长的话活活的把一个原本不坏的少年人彻底的逼上了绝路,怪不得在历史上这家伙会被李佑分尸,要是谁也这样怜悯云烨,云烨说不定也会把这个家伙分尸的,猪队友绝对指的就是权万纪。

      “云侯,你是不是也看不起我?那你为何非要把你最疼爱的妹子嫁给我。“李佑的脸上居然有了一片不正常的潮红。

      “哼!你也知道几个妹子里我最疼的就是小丫,她几乎是骑在我脖子上长大的,说是我妹子,不如说我在把她当闺女养,要是想让她做王妃,李贞,李恽哪一个不比你强,可是小丫那个不争气的就要嫁给你,我有什么办法。“

      听完云烨的话以后李佑的眼睛里居然有了生机,权万纪却恶狠狠地看着云烨,他认为云烨这个时候应该鼓励李佑才对,云烨觉得这个老蠢货必须赶快弄走,要不然会把李佑害死,妈的,李二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小丫许配给了李佑,哪怕李佑变成一堆枯骨,小丫也必须嫁过去,这事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为了让李佑觉得活着还有点滋味,就必须给他找一个铁杆支持者,这个人除了小丫没别人能胜任。

      “嘿嘿嘿。“李佑笑的非常的渗人,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用丝线编织的彩绳放在云烨手里说:”我没有别的东西,这条绳子是我三岁时差点死掉的时候我母妃给我编织的,从未离开过我的身子,对我来说就是我的命,小丫既然想要嫁给我,我就把命给她,此生定不相负,被她打死我都毫无怨言。“

      云烨很满意的接过绳子,拿手帕包好揣进怀里,权万纪已经勃然大怒,指着李佑说:“一个妇人而已,何至于以命相托,齐州的百姓正在翘首以待齐王,您应当起雄心,树大志,为大唐江山效力,为齐州百姓谋福,怎能陷进儿女私情,你难道已经忘记了陛下的谆谆教导?“

      李佑挠挠头说:“先生,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好好地活着已经不容易了,能有一个贵女死心塌地愿意跟着我,已经是大气运了,别的事情还是由我三个强悍的哥哥去做,我混吃等死也不错。“(未完待续)

TOP

0
  第五十节 迷林秋色


      旺财的权利受到了极大地威胁,这让它几乎无法容忍,以前的时候,能在书院里四处溜达的四条腿的动物就自己一个,现在到处都是圆滚滚的花白相间的东西,泪山是自己最喜欢的方便之所,现在上面仰面朝天的躺着好几个怪物,漱泉那里也是自己喜欢的纳凉之所,如今也有好些怪物在那里喝水,岂有此理,旺财打算去把怪物撵走,不许它们和自己抢地盘。

      云烨硬是和李纲先生挤到一辆熊车上,老先生虽然有些不满,还是把身子往左边让让,给他腾出一些空位。

      “您了老人家在信里说的太吓人,小子的魂都要吓飞了,紧赶慢赶的回了家,打听到您老人家一切安康才敢跑来见您。”

      “难过的时候熬过去了,估计还能多熬两年,小烨啊,你是不是非常的畏惧陛下?”李纲从来不说废话,睁开眼睛就直奔主题,他总说自己老了,没时间和别人客套,开门见山的谈话方式已经成了常态。

      这话问的云烨有些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

      “你把大帝号献给皇帝,并且制定了严格的规章,老夫就知道你心生惧意,然后又不反对把小丫嫁给李佑,老夫就已经确定你在害怕,告诉老夫,你在害怕什么?舍不得你的那点富贵,还是舍不得你的家人?

      男子汉大丈夫畏手畏脚的活到你这样的地步还有什么痛快可言,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过得太快,太急,有时候让你来不及思量这一生就已经浑浑噩噩的渡过去了,我辈都是有大志向的人,焉能在大节上有所缺失。

      老夫活的久一些,见过很多惊才绝艳之辈,明明能干出很多的大事。却被自己的心性所误,至死都默默无闻,胆怯这种情感,是做大事的大忌。“

      云烨苦涩的看着李纲说:“学生牵挂的太多,牵挂祖母,牵挂妻子,牵挂孩子,牵挂旺财。也牵挂朋友,身上背的包袱太重,有时候就不敢把步子走得太快。

      大帝号终究只是一个大玩具而已,小丫嫁给李佑是学生权衡之后的事情,学生也知道拿自己妹子的幸福权衡本身就不对,却不知如何反对。

      往大里说我想让这个国家尽量过的平稳一些,不要再发生大的波折,往小里说,就是小丫自己的性格注定了她一生想要获得幸福很难,能包容他的人太少了。天魔姬倾心教授的本事,让她从一开始就不向往男女之情的快乐。我试探过几次,小丫确实对优秀的男子并不喜欢,您难道没有发现么?小丫过份的痴缠学生了。“

      李纲闭着眼睛摇摇头说:“都是一笔烂帐,你们既然看中小丫学到的本事,而不是看中小丫本身,老夫还有什么话说,天魔姬就不是善类。后宫的那些杂学,最是侵人心智,小丫受到荼毒在所难免。好在这孩子天生善良,学了这些本事自保有余,既然如此,你就休要怪老夫把另一半卑贱者送给小丫,兰陵公主掌握的那些人已经被皇后侵蚀的干干净净了。

      小丫跟着天魔姬学到的东西难免阴毒了一些,用得多了会折损阳寿,让小丫过来伺候老夫几日,老夫教教这孩子如何把事情做得光明正大。“

      那只熊猫把两个人拖到假山前面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纲已经沉沉的睡着了,说了这么多的话,对他已经是一种负担了,云烨陪着躺在阳光下面,觉得很舒适。

      旺财的征战大业还在继续进行,只要看它威风凛凛的驱赶着几只熊猫四处奔逃就知道它如今是多么的快乐,前蹄在一只跑的慢一点的熊猫屁股上踏一下,那只熊猫就窜的更快了,直到自己的视线里再也没有一只熊猫这才舒坦的躺在地上,阳光晒得背部有些痒,就欢快的在地上打滚,用粗糙的地面摩擦一下发痒的背部,卷的尘土飞扬,好好地一匹红色宝马,变成了土黄色。

      迷林上空盘旋起一片黑雾,发出低低的轰鸣声,云烨吃了一惊,杀人蜂繁殖到这种规模可不行,这里是书院,万一那些杀人蜂跑到书院里来,会酿成大祸。

      “少操心,那些杀人蜂从不跨出迷林一步,老夫能活到现在,就是靠着天天食用杀人蜂的幼虫苟活到了现在,火炷现在已经能够控制这些蜂总要有些防御手段,用兵马不合适,我们就用这些毒物来达到威慑目的也不错。“

      李纲明明在打呼噜,可是转眼间就说话了,也不知道他的睡眠质量为何会差到如此地步,起风了,云烨把毯子给李纲盖上,让仆役把李纲带回家休息,自己决定去迷林看看。

      拽了拽绳子,火炷就出现在小路上,看到云烨非常的高兴,请他进了自己的家,一户不大的院子,院子里还种着一些青菜,巨大的席子上晒满了各种干菜,一个用手帕包着头的青衣妇人背着一个戴着虎头帽的孩子正在席子上翻检那些干菜,见云烨走进来,施礼之后就走进了屋子。不一会就端了一壶茶过来,放在石桌上就继续干自己的活。

      “怎么,看你的样子是不打算出仕了?“云烨瞄了一眼东墙下那一大丛开的正艳的菊花,难道说这就是火炷心迹的自述?

      “不出仕,没意思不说,劳心劳力的不好自处,我现在过的逍遥自在的为什么要给自己套枷锁?迷林一般人不敢接近,也没人愿意接手,只好由我自己来做,顺便做一些研究,和这些毒物相处的久了,发现他们也是能通人性的,比如这些峰子,只要我每年记得分窝,它们就规规矩矩的守在迷林里,与那些蜘蛛,蝎子一类的东西争锋。

      我听说南疆的人有制蛊的习惯,自己也试验了一些,现在蛊苗已经是第六代了,最厉害的虫是一只蝎子,已经变成红色的了,足足有我半个手掌大。“

      火炷好像非常的得意,举起自己食指说:“我已经开始每天喂它我的鲜血,据说三年有成,再有一年多,就能知道能不能成蛊,我很期待。”

      “我听说迷林着了一次大火?损失大么?”

      “有一些,损失了一些蜘蛛和蝎子,蚂蚁和峰子却没有什么损失,长安还是太寒冷了,并不利于这些生灵的生长,蚂蚁已经在褪色了,性情也没有第一批那样凶猛,我估计再有三五年就和本地的蚂蚁没有什么区别了,估计是杂交带来的恶果。”

      火炷没有说起那些放火者的命运,云烨也不问,火炷把这些毒物看得和性命一样宝贵,顾忌那些人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喝了一会茶,火炷给云烨的鞋子上涂抹了一些汁液,自己却没有这样做,就带着云烨推开柴扉向迷林深处走去。

      “以后迷阵也不能让人随便走了,那里已经是蝎子的领地了,好些大蝎子就在那里安了家,我进入那里都会引来攻击,现在的迷阵真的已经是死地。”

      云烨对毒物并不陌生,可是看到树上密密的蜘蛛网,枯叶底下游走的黑黑的蝎子,诺大的林子里连鸟叫都听不见,死寂一片。

      “现在这里的几样毒物已经形成了平衡,不需要我们特意喂食,蚂蚁之所以繁殖不起来,大部分都被蝎子和蜘蛛吃掉了,您走的时候带走一些马蜂蜂卵和蜜糖,给马蜂准备的食物,也就是那些带条纹的蜜蜂,它们也发生了变异,产的蜜糖香气扑鼻,孙先生说是滋补的绝品,产量太少,也就书院的几位老先生能用,马蜂卵用油煎了,那滋味妙极了,除了离石先生偶尔要几条蜈蚣下酒,蝎子和蜘蛛那些先生们都不吃,只有我和孙先生吃一些,您要不要尝尝?”火炷努力地给云烨推荐他的新菜式,希望云烨也吃蝎子和蜘蛛,这样一来书院的先生们看自己就不至于太奇怪。

      “蝎子拿油炸了我还能享受,蜘蛛就算了,毛茸茸的影响胃口,不过我知道蜘蛛的味道也是很不错的,你吧蜂蛹和蜜糖多给我一些,身边都是老人家,给他们分分,以后形成制度吧,每人多少都划出例份,别人不给了。”

      云烨最奇怪的事情就是那些蝎子,蜘蛛,见了火炷就会避开,自己脚上涂了药物,还有两只蝎子不长眼的挡在前面挥大螯,杀狗的屠户从来不怕狗,再凶恶的狗见了他们都会乖乖地,火炷或许也是这样的情形。

      到底是深秋了,风一吹树上的叶子就哗啦啦的往下掉,火炷赶走了盘踞在亭子里的毒物,石头屋子里放了一整排铁柜子,云烨打开了其中的一个,仔细的检查自己放在这里的东西,每到这个时候火炷就会退出屋子,把空间留给云烨自己。

      最不值钱的就是白玉京的三面玉牌,最值钱的就是裹在丝绒里面的手机,看看旁边取下来的电池,也不知道能不能使,云烨并没有急着尝试,这东西打开一次,自己就多一次痛苦,如果可能就让它消失在世间的长河里了吧。(未完待续)

TOP

0
  第五十一节 被拆穿了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云烨才会感到一丝自由,李纲先生刚才说自己胆怯已经是嘴下留情了,李二给云烨的感觉已经不能用胆怯来形容了,恐怖这个词或许更加的确切。

      光棍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敢做,什么也都能做,出了事也不要紧,了不起带着旺财兄弟两继续流浪就是了,大唐的国土非常的广袤,藏身之地还是非常好找的。

      可是,当云家的责任背到身上以后,胆子的一半就喂狗了,等到孩子出世,彻底完蛋了,只剩下一点点的胆量了,随着孩子的陆续出世,最终就变成了现在这样胆小如鼠的德行。虽说男人都是这样,越活胆子越小,活到最后就只剩下圆滑了,现在被古人指出来并且教训,云烨的心里满是酸楚和委屈。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这样的人样子大唐多得是,云烨只想活的老一些,看子孙成人,给老奶奶披麻戴孝,然后等着云寿他们给自己披麻戴孝,日子本来就该是这么过来的,现在有了变故,不知道李纲他们对自己倾注了怎样的希望,再把这个希望背上然后还能在朝堂上呼风唤雨,云烨觉得李纲他们高看自己了。

      他们不知道年纪逐渐变老的李二会越来越变态,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英明下去,殊不知他没了少年时候的自信,就会依靠杀人来提高自己的存在感。

      秦皇是这个样子,汉武依然是这个样子,唐宗凭什么就能跳出去?房玄龄家被灭门了,杜如晦家也完蛋了,死了的魏征都会被弄出来鞭尸,云烨不认为自己犯了错。李二会顾念旧情就放自己一马,现在牢里还关着侯君集呢。

      夕阳斜斜的照过来,穿过了石屋的窗子,也穿过了云烨手里的三枚玉佩,三只狰狞的鬼脸被印在墙上,这一回云烨没有睡着,他看见了那三幅图案,没有惊叫,也没有慌乱。观察了一下地势,以及光线,就把玉佩收了起来,多年的军阵生涯,处变不惊他还是能做到的。既然玉佩里果然藏着秘密,那就不能让别人分享了……

      火炷看到云烨笑着从石屋里出来,俩人就说笑着回到了火炷家,多年不见,往日的奴隶小儿已经长成了男子汉,烫了一壶酒,围着小炉子在铁板上烤蜂蛹下酒。听火炷讲述这三年来书院的变化。

      “元章先生命人在后山开始挖掘山洞,非常大的那种,说书院以后的典籍都需要藏到山洞里去,公输老先生明明都快要死了。听到这个消息又活过来了,非要自己亲自设计,因到底要不要安装机关这事,两个白发老头子破口大骂。并且发誓老死不相往来,不过昨日我去送蜂蛹的时候又看见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喝茶。

      金竹先生今年不到五十岁。居然要求等自己死了以后,请书院把他的脑子和内脏抽出来扔掉,只保留他的躯壳就好,还说他在古墓里找到了一些与灵魂有关的研究,准备在自己身上试验一下。

      延陵先生先生现在变得孤僻无比,除非有他的课,否则从不出观星台一步,并且邀请书院的算学高手帮他演算星星的运行轨迹,看样子到了出成果的时候了。

      还有那个打算去研究狼族关系的轩仁,下场很惨,因为离狼群太近了,被一只狼王一爪子就给毁了容,少了一只眼睛,鼻子也只剩了半个,伤好之后他找了铜匠给他打造了一个面具,现在书院里都称呼他为铁面先生,不过最近他又去找那个狼群去了,因为马上就要到冬天了,他准备看看狼群是如何分配配偶和食物的。

      长安城现在哄传,玉山书院该叫做疯人院才是,李泰拿石头做的那个比喻长安人也知道了,都说他准备把人放在投石机上扔出去,就是为了看人到底能不能飞起来。“

      火炷的酒量很差,半壶酒就已经醺醺然了,脸膛被炉火烤的通红,看得出来他对自己目前的生活非常的满意,甚至可以说满意到了极点。

      云烨拎着一罐子蜂蜜,带着一大包蜂蛹从小路上出了迷林,远远就看见旺财在看着自己,见到云烨出来,立刻就扑了过来,把自己的大脑袋杵在云烨的怀里寻找安慰,它的毛色散乱,腿上还有横七竖八的血印子,云烨这就怒了,旺财什么时候吃过这么大的亏?谁干的?

      云家的仆役战战兢兢地站在一边,见侯爷暴怒,赶紧过来解释,没人敢对付旺财,是因为天色晚了,熊猫到了喂食的时间,所以都涌过来吃食,旺财跑过去踩翻了熊猫的食槽子,想把熊猫都赶走,结果被一大群熊猫围住攻击,他们好不容易把熊猫赶走,旺财就成了这幅样子。

      老天爷哟,怎么敢去打扰野兽吃食啊,云烨心疼的蹲下来检查旺财的伤势,还好都不太严重,从自己怀里掏出金疮药就一点点的给旺财裹伤……

      兄弟俩的心情都不是太好,一前一后垂头丧气的往家里赶,回到家里的时候,天早就黑了,云烨命人调配好药水,重新给旺财包扎,辛月在一边挑着灯笼不断地问旺财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受伤。

      云烨心烦气躁的懒得理会,给旺财收拾好了才教给马夫,命他好生的照顾旺财,这才回了卧房,辛月端来的饭菜也不看,只觉得心头有一团火发泄不出来。

      三天没出家门,断鸿过来了,见云烨在教儿子闺女读书,也不打扰,在梨树下摘了一颗梨子不洗就吃了起来,还问仆役要石榴。

      等云烨给云寿安排了课文,让云暮练字,几个小点的背诵文章后,他才走过来示意云烨去亭子里叙话。

      坚硬的石榴果子在断鸿鸡爪子一样的手里顷刻间就四分五裂了,宝石般的籽粒粒粒饱满,云烨要过一片扣嘴上咬了一大块,吃掉籽粒,吐掉石榴皮,等着断鸿说话。

      “云侯,其实你家的石狮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家大门,不过是被别人扔到水沟里去了,砸死燕弘信的也不是石狮子,而是巨锤,是一锤锤的把全身砸出石狮子底座大小,再把另外一个石狮子放上去而已,您家的石狮子已经从水沟里捞出来了。”

      “你怎么知道不是石狮子砸的而是巨锤砸的,十几个人都亲眼看见一尊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燕弘信,你说的,和严松说的不一样。”

      断鸿嗤嗤的笑着说:“侯爷您忘记了,奴婢可是练过鸡鸣狗盗的功夫的,虽然练得不到家,可是一些端倪还是知道的,更何况奴婢把燕弘信的尸体,一点点的割开检查的,错不了。

      至于那些看见石狮子从天而降的人他们看见了什么?只不过听见一声巨响,而后就看见一尊石狮子压在一具尸体上惨不忍睹,嘿嘿嘿。没有一个人看见石狮子掉下来,市井小民以讹传讹,最后就成了石狮子从天而降砸死了人。

      任何事都经不起查的,只要用心查总会查出漏洞来,那些市井小民的心神都被石狮子所夺,谁还会主意一辆乌蓬马车就停在一边?更何况没有一人认识燕弘信,一个像他那样魁伟的大汉从自己身边走过,或多或少都会有点记忆,可是我们拿着燕弘信的画像问遍了那些看到燕弘信身死的人,居然没有人见过他,您说怪不怪?

      鸡鸣狗盗的功夫是最大限度的利用外在条件的一门功夫,比如人的心思,灯光,倒影,习惯,阳光,黑暗,烟雾,等等,不是蛮力和暴戾,我们更加的讲究技巧和合理性,刚出道的这位,虽然把这门功夫练得不差,到底还是心太软了,想要让石狮子杀人成为真正的事实,那些路人也该杀掉几个的,看样子这位出山的高手是一个善良的人,不想滥杀无辜,如果您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转告他一声,无情才是鸡鸣狗盗的精粹。“

      断鸿说完话拱拱手就要离开,被云烨一把拉住说:“不对,你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我是凶手的同伙,岂有此理!“

      “云侯,陛下命你照顾好齐王,您把齐王留在您家是对的,但是对齐王不下禁足令就太过份了,四天时间,齐王总共从云家出来六趟,其中四趟是陪着小丫王妃逛集市,其中一回还没有护卫守护,齐王抱着一头小猪和王妃调笑,全无半点戒备之心。

      你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齐王府死了四个人,焉知凶手不会对齐王下手,以前有凶手谋刺陛下的时候,您可是把护卫工作做的滴水不漏,现在齐王有难,你却表现的过于松散了,不要说那位出世的高手了,就是奴婢想要对齐王下手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出现这样的情形只有一种可能:您一定认识那位高手,并且知道齐王佑不会是目标,才会放心的任由齐王佑在云府进出而不加防护。“(未完待续)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4-9-6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