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6-27 02:41   全显示 1楼
楼主兄弟如果觉得处罚有不同见解的话,那可用论坛短消息形式直接PM该区管理员提出,他们经商讨后会马上给予正确的答复;希望楼主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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