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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9 21:22   只看TA 11楼

版主啊,删了这个贴吧

版主,谢谢各位,虽然没弄明白,虽然答案都是很不满意,虽然有的时候真的不干,但是用我们这里的话“拉倒吧”。该PM的我都PM了,该回答的都回答了。没什么遗憾的,砍ID就砍吧,砍帖子就砍吧。

非常非常感谢帮助我的朋友,希望我们能成为好朋友,有需要我的大家说话,但是最好不要用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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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0-11 12:59   只看TA 12楼
sis再怎么严谨终究没有纳入法律许可的管理内,楼主忍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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